大家都怕被罰錢...我又想到好幾年前,那個就真的是我故意拍車尾和車頭,我停機車在機車停車格裡,有汽車停在路邊擋住機車格前方,機車格三台機車都出不去。汽車就打雙黃燈閃爍,然後我機車出不去當時很氣,就拿出手機拍前車牌和後車牌,第一個出現的不是車主,是銀行的保全,很大聲的叫問我在幹嘛???下一個動作跑去銀行跟客戶說你們的車子被拍照,銀行保全後來出來想跟我吵,還叫我不要走....我當時看者女車主出來移車後,跟我說者抱歉,她汽車趕緊移車,保全說者不要走,我沒裡他,機車牽了騎走後..........當時最後處理是打給銀行客訴,最後....那間分行的主管有打電話來道歉,且當時她也說警衛當時有點失控,也覺得很後悔什麼的,之後還問我要不要在她們銀行開戶,我才不要哩~~~想想當時我後來真的沒送檢舉照片...yayajj wrote:這現象真的很莫名其...(恕刪)
hollowaysxp wrote:保全說者不要走,我沒裡他 沒錯,這就是對的處理方式,他說不要走就不要走呀??憑什麼?他哪一位呀?誰鳥他呀那一天對兇的那一位,怎麼不用同樣的處理方式呢?不理他走掉就好啦
hollowaysxp wrote:第一個出現的不是車主,是銀行的保全,很大聲的叫問我在幹嘛???下一個動作跑去銀行跟客戶說你們的車子被拍照,銀行保全後來出來想跟我吵,還叫我不要走.... 外面的道路, 應該不歸他管吧看門狗當成這樣, 應該叫違停的三寶牽回家養, 幫她顧車
有的人腦容量很小,幾百元的違規臨停罰單,繳一繳就沒事.下次注意一點就好了.明明是個平民老百姓,沒能力,也沒實力,卻要裝流氓嚇人.結果檢舉人根本不怕他,他也沒能耐嚇倒檢舉人.結果把自己弄得要上警局,跑地檢署,最後被起訴以後,再判個拘役,或者是易科罰金,替國庫再添一筆收入.上過地檢署以後,他就知道自己沒有能耐吃得下別人,下一次遇上檢舉人,他出言恐嚇之前,也應該會三思,自己以前糗過一次了.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431462016-03-24 18:14〔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一名邵姓檢舉達人,固定在新北市中和區持行車記錄器拍攝檢舉違規停車,去年10月與11月間,39歲的呂男與林男不滿邵男拍攝檢舉違規,呂男向邵恫嚇:「被人撞過嗎?」、「因為警察在,不然現在已在醫院」等語,林男則拍打邵男的行車記錄器,雙方發生拉扯,邵男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罪嫌起訴呂男,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強制罪嫌起訴林男。起訴指出,去年10月13日晚間,呂男發見邵男手持行車記錄器,拍攝他違規停車,呂男不滿以台語向邵嗆聲:「被人撞過嗎?」、「知道痛嗎?」、「在路上被人打死」、「因為警察在,不然現在已在醫院」等語,邵男持錄影畫面提告,呂男對犯行坦承不諱。林男於去年11月8日晚間,將機車臨停在紅線上至中和區水果行,不料,買完水果後看見邵男用行車記錄器拍他的機車,氣得跟邵男爭執,並企圖拍打邵男的行車記錄器,庭訊時,林男表示,只是「揮手阻止」,未拍打,但檢方勘驗錄影畫面,認定林男多次拍打及拉扯邵男行車記錄器,認定其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