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法無據的『區間測速』

ik0306 wrote:
白色休旅車在區段測速內,被測出199的速度。
你相信嗎?
我是不信, 超扯的區間測速, 幾乎每一台都超速, 還很離譜
連 Jimny 都可以開到185KM
兩台攝影機有很明顯的時間差, 幾秒鐘都影響很大!!
開單的人都不覺得有問題嗎?


看來開到這一段要把速度降到60才能安全了
騎車都要分心看表會比較安全?開車一直盯著時速表會比較安全?大家龜在一起然後變成脫韁野馬會比較安全?鍵盤車手太多
綠蟾蜍,綠蟾蜍,塔綠般最愛綠蟾蜍
ik0306 wrote:
白色休旅車在區段測速內,被測出199的速度。

你相信嗎?

我是不信, 超扯的區間測速, 幾乎每一台都超速, 還很離譜

連 Jimny 都可以開到185KM

兩台攝影機有很明顯的時間差, 幾秒鐘都影響很大!!

開單的人都不覺得有問題嗎?

Jimny 這例子可能是嚴重誤判,車主應該申覆
機器如果沒有校正過,難保哪一天也會出現時速200的小發財。
用區間測速本來就是87行為
夠多路隊長跟烏龜了還要讓人更慢
我發現這版很多路隊長很滿意區間測速
誰叫你們要投票給我
我是電子儀表本科系,有些時計確實差異大,
簡單實驗用一條50米的電纜線測試,走110V載波,頭尾同步校時,2端儀表每個小時還是會有ms的差異.. ..
何況隧道都幾公里的長度,加上載波衰竭不一,若差2~3秒科科了
peterwu1231 wrote:
是阿 可憐的還是小市(恕刪)

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層面去探討
一個是法源立法依據,立法的目的在於約束規範,讓人民遵守,執法單位有法源依據並利用可資公評的方法去證明違法者違反事實

二是道德標準,每個人對自己的約束力要求,當然若每個人都能有良好的高道德,法律自然也就僅供參考,大家不會去違反它

所以一些人認為開慢點不要超速不就好,超速被罰天經地義,有甚麼好抱怨的,事實也沒錯!但卻忽略了法律問題,若今天執法者沒有法源依據,或這個法的定義是由執法者解釋說了算,那會產生什麼樣的問題!
政府還在愚民,醒醒好嗎?
真正重大的事故有多少比率是超速造成
大部份的重大事故都是開車不專心還有三寶作為
加上一堆超爛的道路規劃造就了今日的肇事率
高x局,先用點心在道路規劃跟標線設計好嗎?
話說,還好意思公佈嚴重超速車牌
那怎麼不執行徹底一點,直接國道全面佈電眼,百分百開罰,插隊,不打方向燈,亂開霧燈,遠光燈,龜車,違規變換車道等,全部公佈出來,每月統計,違規數量最多的,吊照公佈駕駛長相,終生不得考照,每次都挑好抓好執行的超速違規表現,其他違規都當做沒看到
比較有爭議的,另一項是里程計算。
我曾經在一些地方,
開車看路旁的里程顯示,
有些縣道,竟然越往目的地開,距離目的地的里程越遠。
(路段為直線,非中途彎折類型)
超速魔人的理由真多
速限多少超過就是超速了
全力支持區間測速不
大區間加上不特定的小區間
讓超速車龜速車通通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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