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份證名字雖不是檢舉魔人,但我在林口分局轄區檢舉幾萬件以上,每一件警方都有紀錄,加上發文者的違規影片就在我的D槽中,去分局絕對會筆錄受理。合法檢舉如果是王@@,那路上違規的人都是王@@加上100級,不是嗎?
本人十年前開始檢舉,處處以檢舉交通違規就是行善來鼓勵更多人願意檢舉,所以不要用什麼減低死傷來虎爛,你上來哭邀一樣不會減少,你還是繼續可以哭邀,人人都可以檢舉交通違規,天天一堆愛違規被撞死,照樣可以天天檢舉違停違規喔,愛違規被撞死,就是活該,關我屁事,跟我檢舉行善的信念一點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