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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ctl wrote:
systemctl 2023-06-09 1:30 85樓
學校一到上下學時間,也會有家長護導老師無視交通號誌攔車指揮交通,他們有申請臨時路權嗎??法律有明文規定給予他們這種特權嗎??
如果都沒有,那跟社區保全與建築工地附近攔車指揮交通也何差別??為什麼這樓都在檢討後者情況,學校的情況就沒人撿討??如果社區保全該被檢舉告發,那為何學校就不該??
你都問了怎麼不查法規
學校導護就是處罰條例中 以外的人員阿
他們可以攔阻人、車通行,但不能指揮交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2 條
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十一、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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