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za213 wrote:請教若是台北市40年...(恕刪) 1.不建議用套房(載重問題)2.可隔間 但是以輕隔間為主(載重問題)3.防火通道要保留好 萬一檢舉複檢容易通過隔間要使用防火材料 矽酸鈣板 9MMx2面 塞隔音棉有錢可以中間再多塞兩層石膏版 隔音會更好
一般在施工時應該無法研判是改建為套房或是裝修施工時鄰居可以要求入內監督嗎????????????????????????????????????????檢舉你就夠了,,夠你煩了,,可以拒絕進去,,但是 不能拒绝檢查人員,,,
印象中現在北市6樓以下的公寓只要更改廁所管線,還是需要建築/設計師製圖送建管處審核以取得許可但目前實際的狀況幾乎是只要建築師有簽切結安全證明,就可通過審查取得使用執照建管處會實際審查的少之又少,所以四樓的部份照規矩來應該還是可行但如果連這個手續成本都想省那就得看您的周邊鄰居是不是很好暗奈的人了不然裝潢的過程中一個鄰居通報,四樓的部份了不起就限期補申請併罰鍰五樓的部份就科科了(現在很多都會賊賊的拍照,等裝潢的差不多時才舉發)另外五樓的部份已有判例,如果之後有人舉報,除了罰緩/歷年租金所得補稅外,在法律有效時限內的租屋所得,法院還會判需均分給樓下各樓層住戶,屬違建的部份也都得拆除回復原狀
cocopeanut wrote:請教若是台北市40年...(恕刪) 以前的確是不要,但近五年來這種公寓隔套房的包租人士太多,導致內政部在發布了新的規定,公寓如果要新增有衛浴的隔間或是要隔三間以上的房間都要申請執照,而且還不一定會過,詳細的資料可以去永X房仲網上去看.不過我記得有一個但書,如果整棟都是你的,辦法又不一樣,會比較好解決喔.只能告訴你你慢了好幾步,因為我早在兩年前也想這麼幹,無奈慢了一步,扼腕啊!
nichow10 wrote:請教若是台北市40年...(恕刪) 朋友作法是使用輕隔間,室內都架高,套房廁所相通到原廁所管路流出,可能都有加隔音,他人使用時並不會聽到聲音。至於樓頂..不可出租,否則要拿出來分;裝修時僅限原規格或較輕材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