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老公寓想要隔間做出租套房


cocopeanut wrote:
請教若是台北市40年...(恕刪)


日後多了一堆人入住,一定會被鄰居檢舉的(樓頂沒產權的部分別打歪腦筋還想靠它賺錢).

AlgerChen wrote:
請教若是台北市40年...(恕刪)


頂樓加蓋不要想去動它!隨便一個路人就可以檢舉了!!
更絕的是等你快弄好再去舉報,你會拆得更爽!除非你有很硬的後台!!
房東自己開心收租金
但是
公寓結構堪慮
人員進出複雜
居住風險增加
機車車位難尋
卻是鄰居在承擔
??

zaza213 wrote:
請教若是台北市40年...(恕刪)


1.不建議用套房(載重問題)

2.可隔間 但是以輕隔間為主(載重問題)

3.防火通道要保留好 萬一檢舉複檢容易通過

隔間要使用防火材料 矽酸鈣板 9MMx2面 塞隔音棉

有錢可以中間再多塞兩層石膏版 隔音會更好

一般在施工時應該無法研判是改建為套房或是裝修
施工時鄰居可以要求入內監督嗎????????????????????????????????????????

檢舉你就夠了,,夠你煩了,,可以拒絕進去,,但是 不能拒绝檢查人員,,,

印象中現在北市6樓以下的公寓只要更改廁所管線,還是需要建築/設計師製圖送建管處審核以取得許可
但目前實際的狀況幾乎是只要建築師有簽切結安全證明,就可通過審查取得使用執照
建管處會實際審查的少之又少,所以四樓的部份照規矩來應該還是可行

但如果連這個手續成本都想省
那就得看您的周邊鄰居是不是很好暗奈的人了
不然裝潢的過程中一個鄰居通報,四樓的部份了不起就限期補申請併罰鍰
五樓的部份就科科了(現在很多都會賊賊的拍照,等裝潢的差不多時才舉發)

另外五樓的部份已有判例,如果之後有人舉報,除了罰緩/歷年租金所得補稅外,
在法律有效時限內的租屋所得,法院還會判需均分給樓下各樓層住戶,屬違建的部份也都得拆除回復原狀


cocopeanut wrote:
請教若是台北市40年...(恕刪)


以前的確是不要,但近五年來這種公寓隔套房的包租人士太多,導致內政部在發布了新的規定,
公寓如果要新增有衛浴的隔間或是要隔三間以上的房間都要申請執照,而且還不一定會過,詳細的
資料可以去永X房仲網上去看.
不過我記得有一個但書,如果整棟都是你的,辦法又不一樣,會比較好解決喔.

只能告訴你你慢了好幾步,因為我早在兩年前也想這麼幹,無奈慢了一步,扼腕啊!
喜歡打電動的中年大叔,最喜歡卅年前的老遊戲!
如果單純只做4F隔間套房的部分
還是會有違法的風險嗎?
還請有經驗的前輩賜教
感謝

nichow10 wrote:
請教若是台北市40年...(恕刪)


朋友作法是使用輕隔間,室內都架高,套房廁所相通到原廁所管路流出,可能都有加隔音,他人使用時並不會聽到聲音。
至於樓頂..不可出租,否則要拿出來分;裝修時僅限原規格或較輕材質

nichow10 wrote:
請教若是台北市40年...(恕刪)


審查似乎真的很麻煩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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