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xbbq wrote:有標得一間公寓5樓...(恕刪) 頂樓的問題~~樓下住戶遷什同意書~跟加蓋沒關係~報拆是人人可舉報的~如果要談違建可上網看一下建築法~~如果真想蓋下去圍起來~最嚴重請看建築法第95條~~(每個縣市對違建處理方法不大相同.但基本上都維持在建築法上打轉.那是法律規定~~其他的都只是你情我怨而已~~
Wait. wrote:基本上舊式公寓頂樓.而且85年以前的加蓋不算違建(除非附近住戶聯署檢舉才有可能會拆)..(恕刪) 即使是85年前的違建就是違建~沒有說幾年前加蓋就不算違建~拆也是隨時可以拆~名稱也叫緩拆~從頭到尾就沒有說不拆~如果可以不拆~那85年前蓋的不就都賺到了嗎?所以樓主不用想太多~不用想要單獨使用~只要一動工~保證有人馬上檢舉至於頂樓防水~正常來講~應該是整棟要共通出的~不過說到出錢就傷感情了~樓主應該是想要一次整各大整理~以便可以撐比較久的年限~不過說要到錢~大家應該都只想要最便宜的方式解決~有漏才要補~等於樓主會很麻煩~因為三不五時在滴水反正樓主買頂樓應該也是買價的比較低~這個便宜的錢就拿來弄樓頂吧~這是宿命~除非買大樓~有管委會會處理頂多可以申請合法蓋鐵皮~不過有高度限制~四周也不能圍起來~不過可以解決大部分頂樓漏水~還有頂樓過熱的問題給您參考了
方雲 wrote:即使是85年前的違...(恕刪) 也許是我表達錯誤當然違建就是違建只是某段時間以前蓋的違建只是單純舉報是不會拆的小弟曾經遇到類似案件公寓頂樓加蓋三層漏水至樓下又不肯修繕住戶向拆除大隊舉報違建拆除大隊卻告知舉報人由於此違建事實在法規訂定之前需要附近住戶簽名聯署才能執行小弟並沒有說違建不能拆只是通常要把聯署湊齊是件很辛苦的事也很少人會自願挺身去做
方雲 wrote:即使是85年前的違...(恕刪) 至於頂樓防水~正常來講~應該是整棟要共通出的~==>住頂樓會這麼想~~但其它樓層可不這麼想~連洗樓梯都有人不出錢了~~~有人蓋頂加~住一樓跑來抗議~~~他抗議什麼~~因為失火他要到頂樓逃生~
dcc1688 wrote:至於頂樓防水~正常...(恕刪) 大大說的沒錯~~~公寓因為缺乏管委會管理所以某些舊公寓住戶會認為頂樓漏水是頂樓住戶的事(反正又沒漏到我家)但是如有需要使用頂樓時頂樓就是大家的清潔樓梯與維護樓梯燈也一樣一樓說根本不會上樓梯二樓說只會走到二樓三樓說三樓以上沒去過四樓說五樓不干他的事五樓哭哭...不過也有看過很團結的公寓管理的乾乾淨淨所以得要碰運氣囉
公寓屋頂平台,為一般屬於住家專有部分以外之部分,而供共同使用,應為共用部分。故該頂樓共用部分所生之修繕費用,自應1-5樓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就是一二三四樓一樣也有可能因為樓上漏水導致的問題,往往也有可能樓上住戶不願承擔甚至連進屋勘驗都不肯,難道樓下也去要求樓上住家的使用權嗎不是只有五樓才有這個倒楣事,也不是五樓就可以合理化使用
Wait. wrote:也許是我表達錯誤當..由於此違建事實在法規訂定之前需要附近住戶簽名聯署才能執行.(恕刪) 這個應該是被關說了啦~違建不可能還要聯署才能拆不然台北市最近拆的兩百多戶~有多少戶是85年前蓋的也是說拆就拆~應該是被關說~所已被摸頭了~不然你隔壁棟的違建~你每個月去給她報拆一次~應該不用一年就會拆了~因為關說~且沒有辦法每次都關說小弟朋友認識的朋友就有遇過~找議員立委關說只能檔一兩次每個月一次~檔到後面議員立委也沒轍了所已有耐性~保證拆不然請洽1999保證答案不會是要聯署才可以拆違建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