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四台的線未經同意走線或釘在外牆的問題

另一個主題的回文延伸出來
因為我住的公寓就有這種狀況
我沒有看第四台
但第四台的線路有經過我的外牆(我住三樓)
有打釘子 我可以要求他拆除嗎?
因為剛好那面牆有漏水的問題

另外
還有一條第四台的線 看來已經沒有使用了
從頂樓七樓垂掛下來到二樓附近
颱風天的時候就這樣打來打去
上次就把我抽油煙機的排煙管打破了
我可以要求他拆除或賠償嗎?

請懂法律的網友幫個忙
小楊
farcheng wrote:
另一個主題的回文延伸...(恕刪)


可以直接剪掉嗎?會不會有法律責任
Ye-Kin-233
記得聽友人說過是打第四台客服申述,然後就會給半價或免費收視第四台來解決!
直接剪掉會有損害賠償的問題,先拍照取得證據並循個正式途徑(存證信函之類的)要求(甚至限期)解決
印象中記得直接剪掉是沒有法律問題的!
因為外牆是所以住戶共同擁有的,第四台業者沒有經過所有住戶同意就掛線在上面本身就是違法的!
台北市市民可參考下文:

標題: 本市民眾住屋外牆遭有線電視(播送)系統經營者釘掛纜線,該如何解
內容: (1)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有線電視系統網路通過他人土地或 建築物不能鋪設,或雖能鋪設需費過鉅者,得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鋪設之,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為相當之補償。如情事變更時,土地、建築物所有人或占有人得請求變更其鋪設。如因有線電視纜線鋪設引起異議時,當事人得申請轄區內調解委員會調解或逕行提起民事訴訟。
(2)根據前項規定,民眾住所如有纜線附掛問題,可要求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前往調整其所鋪設之路徑,或依法申請調解、訴訟。惟鑒於調解及訴訟程序曠日費時,本局亦設立申訴專線供市民陳情,市民可透過此申訴管道請求協助處理。
(3)本局申訴電話:27287547、27287550
只有台北市民有這樣的正義可以伸張嗎

我以前也遇到過,根本就把一大坨的線和一個大大的有金屬外殼的東西釘在我家牆上
那家(板橋的大豐)還只是打個電話來表示他們只是借過,
後來我要求他們拆掉,就去移到了隔壁棟的外牆,但是原本的那些壁虎什麼的還留在我家牆上,而他們當時也只表示如果會漏水會幫忙把外面用矽利康什麼的補上

甚至因為我們家沒裝第四台,還說要是讓他們把設備裝在那,願意給我們第一個月免收視費
這種沒誠意的表示,實在讓人感覺真是太超過了

不過事隔多年,我看他們大概也不再敢那麼囂張,但這個議題還真的是要好好探討一番,不要等之後又有一些貪官污吏和這種惡勢力勾結,再來荼毒百姓

PS.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是帝王條款,有心的話,搬出來告他
第四台業者未向住戶取得同意就把線路從住戶的房屋上經過
可以向各地的新聞局檢舉

eq180 wrote:
得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鋪設之,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為相當之補償

如因有線電視纜線鋪設引起異議時,當事人得申請轄區內調解委員會調解或逕行提起民事訴訟。


<對抗第四台SOP>

要補助也就是免月租 (至少要每月減少一定月租)
l
-----------------------------------
l l
是 否
l
電洽各縣市政府新聞處 或 進行協調
l
-----------------------------------
l l
是 否
l
寄存證信函提起民事訴訟



PS:以上僅供參考~~
以我朋友為例他現在是免月租費,一開始它直接打電話要第四台在某期限內把線移除
不然就幫第四台剪線,協調後變成免月租


曾經因為收費一事讓我朋友很不爽,我朋友限他(第四台)兩天內把""未經他同意所架設經過的線路""移走,否則剪線.
當然電話的那端也是用嚴厲的語氣說,我電話有錄音,有損壞就須賠償,......我朋友只回應一句,沒關係,試試看!!
嘴砲沒用,隔天第四台的人就很客氣的來""溝通"",只是是否看免費,我就不清楚了.

eq180 wrote:
台北市市民可參考下...(1)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有線電視系統網路通過他人土地或 建築物不能鋪設,或雖能鋪設需費過鉅者,得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鋪設之,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為相當之補償。如情事變更時,土地、建築物所有人或占有人得請求變更其鋪設。如因有線電視纜線鋪設引起異議時,當事人得申請轄區內調解委員會調解或逕行提起民事訴訟。

立的這是什麼法,第四台是營利事業又不是公益事業,憑什麼
得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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