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紙黑字上的是如此~簽完之後其實也可以"口頭"說一下
簡單來說 要賣1000萬~就是4%加上去~1040是你的價格
而買方如果"正常下"要買~就是1060~ 其中1000萬是屋主的
而60萬是房仲的 ~但是也有笨蛋的關係人出現
也許是屋主只拿了980~而其他兩個人在去"分贓"
也可能是賣方買了1080 ~沒錯~也是屋主跟房仲去"分贓"
不管如何"房仲" 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如果我是你~我會說1000萬是我要拿的~但是如果你有本事多賣~我會包的紅給你(話在人說的)
只要有"釋出善意" 其實房仲都會乖乖的去做~因為他只要"抓穩"任何一方~他就有多賺錢的機會
而這個是"實賺"的~公司不會知道的~反正 丟點好處給房仲~你會以為他對你搖尾巴...其實這小綿羊
已經慢慢的被老虎吃掉了! 白字黑字最實在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