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54168 wrote:兩年前買了一間中古...(恕刪) 要翻盤 自己先去研究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再去找總幹事 要自己社區的規約基本上 排了12年的 也可能被你 "弄"到怎麼樣才公平 民主時代 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投票表決至於合不合法 在於文字的說明 和你要不要告上法院 由法院去判地方主管機關 並不會對這個 做出 行政處分一切以你們社區自治為原則!!
如果車位產權屬於公設或共有,非約定專用,那沒有排除其他人使用的道理。很多這樣的社區都是每年抽車位。這是財產權使用權的問題,和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無關。社區規約也要合法,不合法的,告了會被撤銷。這個例子就是老鳥(既得利益者)欺負新鳥的惡劣示範。
tsai5059999 wrote:要翻盤 自己先去...(恕刪) 這位T大說得對!在社區自治的原則下,只要是經過合法程序訂定的不違法規約,主管單位是不太會干預的.同樣建議版主先去了解社區規約的相關規則後,再就內容去挑不合理或違法之處.例如:有停車位的住戶是否有額外繳交其他費用(停車管理費,清潔費,電費等..)如果有,那代表合理使用,因為使用者有付費,那就慢慢等吧!如果沒有,那就會有爭議,停車場的清潔及維護,公電費用等等是由哪裡的收入去支付??如果是統一由管理費去支付,那沒車位的住戶卻要一起分擔停車場的費用,這合理嗎?以上都是可以去提出來討論的項目,但版主必須先了解真實狀況後再去研究該怎麼做.不過,有一點卻是讓人訝異,貴社區500戶,約有270戶有車位,但12年間卻沒有一戶(有車位的)搬遷?版主的社區應該是管理得很好喔?! 還是房屋買賣租賃是連車位使用權利也一起轉讓?(這就有爭議)請版主認真去研究一下吧 ~
實際來說,用排隊的才是最公平的方式,用抽籤的方式則完全靠運氣了.運氣好的人,可以連續12年有車位,運氣不好的人,可以連續12年沒有車位.那麼如果你是連續12年有車位的,你一定說公平,因為是用抽籤的方式. 反之,你是連續12年沒有車位的,你還會覺得公平嗎?問題在於,輪流排隊的時間,可以建議更改. 如:一年就更換一次,就是每兩年就一定有一年有車位. 或是二年,三年更換一次,這樣大家就不會等到天荒地老了. 如此的話,在住戶大會也比較會通過.(因為大家都可以很快等到車位)注意一點,社區大樓約500戶,停車位約270個,所以可能有270戶會極力反對. 所以開住戶大會時,其他230戶就要全部出席來超過270戶的部分缺席. 可以的話,自己先去當主委,先了解一下社區停車位的歷史沿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