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niyeh wrote:
哎呀呀 ! 您真的要...(恕刪)
違法就違法,說那麼多,檢舉之後就知道了。
真是通篇廢話,廖無新意。

stanley5488 wrote:
我想會在這個問題上打...(恕刪)
Biggest King wrote:
不管合約如何寫,房客...(恕刪)
cazando wrote:
我都沒怎麼上來回你的嘴砲了?
omniyeh wrote:
不好意思, 樓主, 您這些都是沒定論, 沒依據, 有爭論的講法.
omniyeh wrote:
都已經把法院判決文, 各種稅目條款, 都列出來了. 您還要再爭不公平, 有偏向, 說房客搞不清自己權益. 這豈不是間接在否定判決文, 自認比法官還對 ? 否定法院判決會得的到好處嗎 ?
omniyeh wrote:
要討論實務, 我就拿實務經驗談, 請不要再拿沒有實務的自我觀點去誤導人家, 到時讓人家吃大虧
蘋果貓咪 wrote:
管他道德怎樣,他又不是我的誰?他要違法我管的著嗎?
蘋果貓咪 wrote:
最討厭的就是,明明說要未稅價,還堅持要開發票,不然檢舉你...
omniyeh wrote:
我還真想知道被 "檢舉" 之後會怎樣勒 !
clearchina wrote:
房東說:抱歉!已經回不去了!我今年還是要繳2000元稅金
一項以補貼弱勢的謊言,使得弱勢者更弱勢、更貧困,道德!多少罪惡以你為名!
stanley5488 wrote:
會存在的東西就有它存在的意義,不然租約何必明定稅金由承租方負擔,吃飽了撐著嗎?(
stanley5488 wrote:
你只要能說明稅不會變成成本,不會被轉嫁加重房客負擔再來指責房東!
stanley5488 wrote:
早也說了嚴以律人不如反求諸己,最好你都不曾騎摩托車在紅線臨停,如果有,哪怕只是幾秒鐘,告訴你那也是違法一樣沒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