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隨行 wrote:
其實凶宅泛指「曾發生過兇殺或自殺致死案件」或是「曾發生非自然身故」的房屋。
這樣簡單的常識隨便一查就有.就算不用查光邏輯上想就會知道了.
唯這情況跟中古屋中曾經有人自然死亡或意外死亡又不太一樣.賣中古屋時是需要主動告知的


感謝您的回答
不過我法律常識真的不好
不了解「曾發生非自然身故」與「意外死亡」有什麼不同!


王小芋 wrote:
可以說回主題嗎..^_^

所以真的不算嗎?


老實說我真的不清楚法律上的定義是什麼!
所以才會想問
就如同王小芋網友會有疑問一般

至於有人說中山高跟五楊高也死過很多人
我想馬路上死過人跟建物基地裡死過人給人的感受不同吧!
住家旁的馬路上意外死亡當然不算凶宅這點我想大家都沒有疑問!
但建物基地裡發生意外我想有些人是會介意的
經網友說明我已經瞭解這樣的狀況在「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是不需要說明的
感謝王小芋網友的提問及熱心人士的回答
我還想問一種情況..
要是曾條法內並有公告是凶宅的土地/建物
要是已整平後重建之建物..是否還算?
若不算了,而公告網資訊會跟新嗎?
例劉邦友宅,目前已改建警政大樓,所以公告是無的嗎!


u9207008 wrote:
什麼凶宅這麼難聽那叫...(恕刪)


看到這個,我笑了

eoskiss wrote:
sorry 自刪我再...(恕刪)


當然不算!

因為建商不准



如果賣完了當然就是兇宅了
究竟
反正臺灣天天都有人死

所以大家都說"鬼島"不為過

eoskiss wrote:
sorry 自刪我再...(恕刪)



算~~~吧


???
[iframe]http://www.youtube.com/v/[/iframe] 韓國三星無商德抹黑攻擊1.拒絕點閱和回應三星廣告文2.減少三星廣告文章點
要看是法律上還是民俗上
法律上不是
民俗上看你信不信

現在的做法是將壓死人的物品資源回收(回收再制)
還有人死的地方那塊地挖掉

以前蓋房子整地完會曬地
現在好像沒有了

如影隨行 wrote:
我只能說....."請有點知識"..
要問這樣的問題也不知道你是故意的.還是太傻太天真....
沒有相關的規定可查到所謂"兇宅"的定義嗎?還是下雨天在家太閒了....
要上來提這問題表現你的"無知"?
如你所說.你知道信義計劃區以前是刑場嗎?你知道現在很多的建案都是以前的墳地嗎?
那我反問你.工地意外那以後該全社區都算兇宅還是出事的那一棟全棟都是?還是????
你不怕炮聲隆隆.我都替你擔心起來了....
你所生活的每個地方
經過的每一條路
都會有死過人的可能
每次有人問這種問題...

我都會想到,

以前國防部長蔣仲苓說的

哪個地方不死人...

呵呵~乍聽之下,好像很王八的講法,其實,確是非常實際的.

如影隨行 wrote:
很多人說我很自已為是...(恕刪)


大大,你這行為不是比樓主更浪費網路資源?
你知道的話,不會答覆一下嗎?
為何喜歡講那麼多不相關的字眼來更浪費網路資源?

樓主發問問題,如果有人知道回覆了答案,
不就也間接造福其他剛好不知道的網友
這根本就不會有浪費網路資源的情況發生...
反而是你回答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比較浪費網路資源

-----------------分隔線------------------
回應一下樓主的問題
個人覺得,工地發生意外...不能算兇宅...
應該算兇樓...因為
聽到的一些故事啦,或靈異報導啦...
如果有靈異事件,好像比較不會發生在個人的屋子裏...
而是比較常發生在,地下停車場或樓梯間啦...等公共場合的地方...
這是個人想法啦,不代表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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