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社會住宅只能滿足階段性居住需求,一般身分總租期最長6年,特殊身分最長9年,期滿即不得再續租。
65歲以上老人住社會住宅住了9年後必須搬出,沒有人願意租房給老人,那老人不就淪落街頭成為游民,台灣的社會住宅租金並不親民,有些中低收入戶根本租不起,不像日本是用所得決定社會住宅租金(低所得低租金)。
社會住宅應該保障租屋弱勢族群永久居住的權益,租屋弱勢族群包含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台灣的社會住宅並不是這樣,台灣的社會住宅政府連半套都做不到(保障租屋弱勢族群永久居住的權益+親民的租金),這兩項沒有一項符合。
羨慕香港人可以住香港政府提供的只租不賣的公宅住一輩子,台灣高房價是政府長期以來沒有做為的結果,如今為了選票、彌補長期以來沒有作為的缺失,提供社會住宅、房地合一稅政策,社會住宅連半套都做不到(保障租屋弱勢族群永久居住的權益+親民的租金),對政府的社會住宅政策感到失望,對租屋弱勢族群以及買不起房的民眾一掬同情之淚。


文章關鍵字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65歲以上老人住社會住宅

覺醒老人們對集合住宅的訴求

1. 要有醫療護理站 (含 "親切" 而且 "善良" 的護理人員)
2. 要有老人供餐服務 (吃得好, 活得更久)
3. 要有健康休閒設施 (步道、花園景觀、自然生態景觀環境、戶外泳池、室內SPA水療池、室內游泳池、室內三溫暖、撞球、桌球、籃球、韻律室、益智電玩、喬棋室、KTV室、卡拉OK室等)
......

政府官員們
內心OS: 台灣要是有這麼好又便宜的地方, 我也想早點住進去!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羨慕香港人可以住香港政府提供的只租不賣的公宅住一輩子...(恕刪)


你沒看過香港的邊缘人,住在一戶隔成十幾個小隔間鳥籠的報導嗎?還有人連這個都租不起呢!只租不賣公宅住一輩子只是少數佔到便宜的才有,整體來看,香港的住房問題只會大過台灣。
可以租一輩子這樣的條件是非常的不公平的,戶數有限的情況下豈不是先搶先贏?
社會住宅就是幫助社會底層的人,需要幫助的人很多,我認為就應該像這樣設定年限讓大家輪流受到幫助
什麼都是政府該做的?
當然要逼出去,救急不救窮!!

沒房住,給你六年應急,老人給你九年應急!! 當然是你要自己去存錢規劃怎麼退休,以及存錢去社會拼搏!!
要不然,要所有納稅人負責養廢材!?憑什麼!?憑什麼!?

姑息養奸,只會養出越來越多廢材!!越來越沒人想去拼與納稅!! 絕非社會之福,反而是沉重的負擔給國家的下一代越來越看不見希望....

Sunnycat40 wrote:
老人給你九年應急!! 當然是你要自己去存錢規劃怎麼退休,以及存錢去社會拼搏!!


佩服佩服 希望你到 六十五歲 還可以打拼


我覺得六十五歲以上 應該不是社會住宅 而是安養制度 要解決的
Sunnycat40 wrote:
什麼都是政府該做的?...(恕刪)


那麼多領 22k 的,你要他們怎麼做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Sunnycat40 wrote:
什麼都是政府該做的?
當然要逼出去,救急不救窮!!

沒房住,給你六年應急,老人給你九年應急!! 當然是你要自己去存錢規劃怎麼退休,以及存錢去社會拼搏!!
要不然,要所有納稅人負責養廢材!?憑什麼!?憑什麼!?

姑息養奸,只會養出越來越多廢材!!越來越沒人想去拼與納稅!! 絕非社會之福,反而是沉重的負擔給國家的下一代越來越看不見希望....(恕刪)


當然政府要做的~

社會上最沒有生產能力的是"小孩"跟"老人",若以納稅的貢獻度來看..這兩類族群是最低的..難道社會就放棄嗎?

人不是得有貢獻才是政府財產 ~

照顧小孩就是因為政府覺得是家長的責任,才會層出不窮的出現很多社會問題!!(吸毒年輕化..學生淪為車手..小學生被陌生人殺了)

如果把小孩當作是政府財產,國家才有源源不決的競爭力.
您說的真好,救社會底層才是王道,而非一直供到死這樣就是圖利第一批人該用圖利罪送辦。
Sunnycat40 wrote:
什麼都是政府該做的?...(恕刪)
政府做兩件事
1. 強化年輕人現金流, 所以推社會住宅, 希望縮短年輕人存頭期款的時間來買間屬於自己的房子
2. 降低年輕人買房的負擔, 所以提供低息, 高額度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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