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問幾個問題
不好意思問幾個問題

回到真實世界吧,朋友 wrote:
不好意思問幾個問題...(恕刪)


屋壓地 他們拿你沒轍 頂多去申請分割

趕不走你的 所以關於居住的部分不用擔心
土地持有人(們)應該也可以向房屋持有人要求法定上限的租金吧?

是否可以一次要求35年份的租金呢? 或是以前沒拿 現在就不能拿呢? @@
rubinpeng wrote:
土地持有人(們)應該...(恕刪)


共同持有人也是幾年前從同一位大長輩那繼承的
只是我多繼承了地上物
所以沒有大大說的問題
問題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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