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當propa wrote:『得標信是系統自動寄的...又不是我寄的』哈哈~~~樓主別跟他灰了!!!會氣死 是啊.......當我看到賣家寫這句話時.......我就覺得這賣家實在是長不大.......連『得標信由系統自動寄出』的機制也可以當怪罪的理由......我真的是徹底無言........
這種賣家常碰到已經下標得標後東西還偷賣給其他出價高的買家傻呼呼的還在等賣家的回應勒從此我看到此賣家賣的東西我就去檢舉: 詐欺/網路釣魚(評價高又怎麼樣,帳號還不是停權,不用混)買賣雙方要有誠信 如果做不到就不要拿出來賣
阿災~可能在下的表達能力太差或理解能力太低什麼的我並不認為賣家沒有錯只是我覺得就是「買家反應太過激烈」覺得不好給負評ok啊只是這樣就稱「惡質賣家」讓我覺得有點過頭罷了討論區的文章本來就是看熱鬧的性質不少人的回應還真是有挑釁的味道(可能我太幼稚了涉世未深)我看版主提起民事訴訟告死這個惡質買家算了
veryhappyman wrote:就事論事...網路拍賣也算是契約的一種契約就有要履行的必要....因為只是金額小加上怕麻煩...所以一般人就多就是用評價來交差 是契約沒錯,但我強調的是,「買方並未付款」,所以,沒有法律上的「詐欺」或什麼「消保法」的問題,是道德上的「誠信」問題而已。另外,我聯想到之前的一個案子,聯邦銀行的電子商城將一台價值19萬的電視,在網路上失誤標價為1.9萬,結果引來一堆人下單、刷卡(付款成功),事後聯邦銀行拒絕出貨,刷卡人集體告上法院,你猜法官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