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道股票分紅是誰取消的?


小小胖胖胖 wrote:
A~~~~~~我小時候學的會計教我的是

股本=股數X股票面額...(恕刪)


會計學應該也有教股票分割的概念吧

記得書上對於股票股利的說法應該是股票分割,所以才會有所謂的股本稀釋的說法 不是嗎?

不過現在的會計學應該改了不少 畢竟妳我所學的還是美國FASB定的概念

IFRS對於股票分割的概念跟規範可能有所不同

blesschang wrote:
睜眼說瞎話....現...(恕刪)


既然是基層員工, 何德何能可以要求公司給股票?


嗯...感謝樓上幾位大大的分享, 長知識了...
但, 樓上胖大及靈魂大所思考切入的面向
似乎是以投資者(股民)為主要之切入點
而我這邊思考之切入點是"員工"與"競爭力"....

一個領死薪水的員工, 如何致富
在過去的年代, 股票給了這些人一個夢
暫且不管過去分紅配股以面額計價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公平正義
但至少這個作法讓很多公司有著拼命幹的決心
拼的是上櫃, 拼的是股價, 拼的是EPS
在當年, 做到天亮的大有人在
公司因此還設立了臨時寢室與淋浴間...
現今夢沒了, 動力也不在了, 拼命的態度也不見了
所以後續的影響, 就小弟認為就有2個
1.連帶的就是整個競爭力的衰退...
由企業的衰退帶動產業的衰退, 連帶著整個國家在衰退
讓競爭對手有機會趕上台灣, 甚至超過台灣...
2.斷了上班族可以致富的美夢,
未來除了自己幹老闆或買樂透外, 是不可能可以45歲退休了
所以人才投向外商或自行創業的人越來越多
無形中也造成人才不忠, 企業無良的情況...

以上是小弟個人看法
為了所謂的公平正義, 為了所謂的國際接軌
而犧牲掉台灣高科技產業的競爭力
犧牲掉貧苦上班族可以致富的夢想...
這個代價真的不小呀....




JasonQ wrote:
既然是基層員工, 何德何能可以要求公司給股票?

那外頭的人買了某公司股票結果慘賠
關員工屁事~~~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靈魂守衛 wrote:
會計學應該也有教股票...(恕刪)


噗

股票分割跟股票股利是兩件事情喔
其中最大的不同
是股票分割會降低股票面額
而股票股利不會

股票分割會發生
通常只因為流通在外的股價過高
影響到一般投資人的購買意願
這種事在國外比較常發生
因為他們不愛發股票股利
讓股價一路攀生到凡人無法觸碰的境界
才會採取股票分割的方法達到增資減價的目的
如股神巴菲特的波克夏公司就辦過數次股票分割
這種股票分割除了會降低股票面額外
另個最大的特性是不會影響保留盈餘的金額


至於台灣的股票股利
也就是大家講的印股票換鈔票
都是會直接影響發行股數與股本的
屬於盈餘轉增資的方式
(所以發放股利是會降低保留盈餘的)

而台灣所有上市櫃公司的面額都是統一的10元
所以
台灣的上市櫃公司 基本上沒辦理過所謂的股票分割喔


至於您所謂的股本稀釋
那是因為公司把原本該發放給股東的股利
無償的送給了員工當紅利
才會導致股本稀釋的效果
其實說穿了就是台灣老闆太小氣
這跟公平正義有什麼關係!!

公平正義不會犧牲競爭力,看看美國員工分紅早就列入財報費用
台灣電子業到現在有一半以上還在幫美國人打工

這跟公平正義有關??
明明就是老闆小氣,要促產條例;要營所稅調降;要外勞;要用無薪假
什麼都要,就是加薪不要!!


想要維持競爭力,老闆就要大方一點,拿好一點的薪水聘請員工
競爭力自然就出來,不要再怪別人趕過自己
先看看自己賓士車買了多少台!!
台灣的投資人 股東 老闆大概不知道建立薪資門檻跟技術門檻一樣重要吧?!
所以就時常有技術擴散的事情發生.
競業條款?? 誰鳥你啊~ 老闆又不能保障以後的衣食, 誰會傻到去遵守?!

blesschang wrote:
那外頭的人買了某公司...(恕刪)


因為慘賠的原因是老闆惡搞公司股票, 把應該給股東的錢, 五鬼搬運給不應該領這麼多股票的員工 ~


分紅費用化, 就是要求經營者把這部分費用跟股東與員工說清楚!

spencerk wrote:
嗯...感謝樓上幾位...(恕刪)


其實, 以前員工想著拚上市上櫃, 拚股價...才是錯誤的
公司經營應該要拚 "獲利"


以前因為那些惡質的電子業老闆, 用錯誤的分紅方式, 讓大家對公司上市上櫃充滿了憧憬 ~

問題是, 上市上櫃的目的是啥? 真正的意義應該是"募集大眾資金來拓展公司業務"


變相的分紅制度, 讓上市上櫃的意義變成了 ~ "股價飆漲, 手上股票價值翻倍, 脫手獲利好幾倍"

人人都等上市櫃以後脫手股票的機會, 公司股權與資金要如何穩定成長?


以前跑中和/內湖等新興電子產業科技園區時就非常感慨, 很多老闆不再是以公司穩健成長獲利為目標, 而是以"賣公司"為獲利的機會 ~

在這過程中, 為了包裝公司上市櫃的意義, 並且讓員工願意賣命, 搞出了變相的分紅制度...但是有多少員工真的能在這過程中獲利? 等到老闆把公司賣掉了, 苦命加班的RD才發現自己是過河的卒子.....
股票分紅費用化後, 該怎麼彌補員工已經被養大的胃口, 是公司經營者該正面思考的問題

公司今後該怎麼獎勵員工, 方法不少
結構性調薪, 用庫藏股配股, 股票選擇權等等
不過不管是哪一個方法, 股價越高的公司, 是越難與員工的期望取得平衡的

說到多數勞資對分紅獎勵歧見, 就像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爭議
員工認為老闆要先給, 自己才有賣肝的動力
老闆認為員工要先賣肝, 多賣多少才多給多少
如果你覺得自己值得, 老闆卻不捨得給, 只有四個方法
1.隱忍
2.爭取
3.換一個更捨得給的公司
4.自己當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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