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大家會想搭嗎?

zax903 wrote:
法律不斷的隨著時代改變而修正一樣
任何過去所限制的法 只要符合民意 他就有被修改的可能存在 ex.同性婚姻

我想Z大應該也會同意,
在法律還未通過前,
不管是符合民意或潮流,
它還是不合法。
ex.就像通姦罪,
世界絕多數國家都沒通姦罪,
但台灣在還未除罪化之前,
通姦罪它還是違反法令。


mesonny wrote:
有在他們的android...(恕刪)

你放心 一定會處理的
另外你也可以給1顆星評分並客訴 會有另外補償
此UBER司機再不加強 評分低於4.5就會停權

若今天這事發生在計程車上
運匠只會跟你說 不然你想怎樣 反正不管怎樣繞路 我都能"合法"開

< />< />誰說共乘網沒有免費接送的善心人士?
~rocky~ wrote:
greatsteve...(恕刪)


除了計程車要繳稅之外,我講錯什麼?
而且我也大方承認了。
還是那句話。
若是合法不怕被檢舉,
就公佈車號讓我們捧場交關一下嘛!
唉!
一直質疑別人不是法律相關人士,
又一直舉哪個國家的判例,
別人舉的例子又視之無物。
最好通姦罪被法院判刑時,
去跟法官說:人家英國通姦沒罪,
為什麼在台灣要被判刑還要賠賞!
~rocky~ wrote:
ice6426 wr...(恕刪)


啊不是5987?
greatsteve1201 wrote:
唉!一直質疑別人不...(恕刪)

你誤會了 我沒質疑
是他自己講錯一堆 然後又找藉口說我不是相關人員
我只是套用他的話而已
先不講別國
我只問你相關共乘網若之後開始收資訊服務費 他會不會突然變成"運輸業"並且違法
又或者請問哪一個運輸業者 名下沒有半輛交通設備資產?

另外通姦舉例不並適當
通姦是早已訂定好 各國不同而已
UBER是新的產業 並沒有相關法律訂定 所以其他國的判決是可參考 日後相關立法也可參考
greatsteve1201 wrote:
我想Z大應該也會同意...(恕刪)

是的,
不合法 但具有存在事實.
就如同性產業一樣, 它本身並不合法, 但公權力也不會因此讓它完全消滅.
(因為那樣處理的話 後續問題只會更嚴重)


這是個多元構成的社會, 任何行業 任何角色 任何人, 都有它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即便是罪犯也一樣. 因為如此 才能更清楚 去對比差異 去珍惜現況.
(像我就對 犯罪紀錄可以塗銷一事 感到相當的反感)

若是沒有優質的車子和司機, 便很難去對劣質的車子和司機作對比.
同理,
若是沒有打破制度和架構的Uber, 便很難去檢視目前台灣短程租賃的組成生態, 是否有改善的空間.
這
就是進步的動力, 和現況的警惕.

Uber合不合法? 當然不合法, 但還是有人會搭, 因為誘因很大.
性交易合不合法? 當然不合法, 但還是有人會去, 因為誘因更大.
這並非直指 舊有的不好
而是
沒有需求 就沒有買賣

zax903 wrote:
是的, 不合法 但...(恕刪)

所以您也認為UBER是"運輸業"?
那請問相關共乘平臺之後只要收取資訊服務費也會變成"運輸業"嗎?
網拍平臺收取手續費難道會變"製造業""零售業"?
zax903 wrote:
是的,
不合法 但...(恕刪)

感謝你的回答。
不合現行法律規範的工作或行業,
(不管它是否是符合民意或潮流)
它就是非法或稱之地下。
就以你舉例的性產業,
縱使它解決社會一部分的需求,
但它還是非法!
至於UBER是什麼?
我非主管單位,
也不是法律相關人員,
交通部說它是什麼,
它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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