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1.9萬美元 拿去派出所丟

SongLin4756 wrote:
有四十多元比一 何時...

民國五十一年

我老爸的美金官價 42

黑市 55~56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andy2000a wrote:
拒收1.9萬美元 拿...(恕刪)


有還總比不還的好...


kaisi wrote:
有還總比不還的好.....(恕刪)

說得也是
請給我婦人電話
我很樂意替他收下
njp3ej03 wrote:
唉....這該怎麼辦呢? 當初借人美金 如今還美金 好像沒錯
但要換回台幣 又有損失...(恕刪)

還美金要算美金利息(比較高)

還台幣要算台幣利息(低很多)

好歹也算個定存利率吧~~~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kooko5319 wrote:
這牽涉到當時他們有沒...(恕刪)
就是一個承諾
出息點

我想問 關於這種糾紛 問題就在當初有沒有訂下還款金額 是比照還款時的匯率.
雖然大概了解一二 但還是請專家解說..

andy2000a wrote:
拒收1.9萬美元 拿...(恕刪)


大家不應該討論匯差因素。

應該問為何不是丟我家呢!? 非常歡迎
若想爬得跟上帝一樣高,那麼上帝會把你搖下。

andy2000a wrote:
拒收1.9萬美元 拿...(恕刪)


這很難說阿...10多年前

2000年約是1:32上下...10年前

1995更是和現在差不多(1:28)...16年前了

人家要還他 算不錯了!!!還要求哩...

再說,不要換成台幣不就好了,當外幣存!!!

有時候事情不用搞得太複雜咩!!!
更重要的
一比四十幾的年代
二萬美金 是很大的錢
我想 差不多是現在的二倍

說真的 加上利息、匯差 還四萬美金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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