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w wrote:
你當初是備案? 還是...(恕刪)
我們是報案!! 所以抓到他們才叫老弟去認人(應該說認照片) 看是不是認識的
今天玻璃被砸 我想大家心情 應該都很遭吧!! 倒楣...認栽....
從事情發展到今....我們也都沒見過那些 未成年的小孩或是家長 互相討論(他們應該也不想留下不良紀錄.那受害者呢?玻璃白白被敲..我想這些受害者也不會不好說話吧!!)
所以我個人才認為 承辦此案件警察 他也怕麻煩吧!!
因為 被砸的10多台 因為那天去警察局 我們沒碰到其他受害者
但是 卻也看到 姨丈的名字..昨天老媽也說 阿姨也要告他們 那警察怎說 大家都不告呢?
告了 就浪費大家的時間 這點是沒錯辣 但是 不告 玻璃白白被敲....
成熟的人是要改變自己來面對自己的問題
那種垃圾廢物不給他點顏色是不會知道厲害的!!
我也發生過:原諒我的憤怒!!因為我自己也被垃圾家庭養出的垃圾小孩敲過,一部剛買的百萬跑車前檔被用磚頭敲破(磚頭還掉到引擎蓋上),車體被尖銳異物塗鴉;車子停在停車格裡呀!!又沒擋到別人,後來報警調監視器看,看到兩個小孩搞的鬼,抓到後父母帶小孩來警局,我堅持告到底,但是因為對方是貧苦家庭,母親又是個外籍新娘,在做筆錄的時候父親一付事不關己還擺出人肉鹹鹹要殺要剮隨便你
,母親在旁邊不說話靜靜的看著,警察也在旁邊說要他們要賠也賠不起,就算了吧!!後來就真的算了!!事情還沒結束,自從那件事後我每個月花3仟租車位,有一天出門的時候又看到那2個小孩又在玩別人的車了
,能怎麼樣嗎??這種家庭可以送到綠島嗎??我看只能自認倒楣了~~你的案子,論民事部份,當然無可厚非是金錢的理賠!你向對方提出告訴,目的也是為了要他賠你~~~
論刑事部份,毀損本屬告訴乃論罪,意即需被害人主動提出,警察機關才會受理偵辦,被害人當然可以在告訴期限(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在期限內是可以先保留告訴權的!只是要注意別過期!過期視同放棄告訴!
而提出毀損告訴,無非是希望法官能透過判決制裁壞人,甚或附帶民事賠償讓法院判決理賠,但對方未成年,監護人也有責任,而且未成年就要擔負一筆刑事案件紀錄(別說未成年沒影響,紀錄都還在!只是一般人查不到!),我是不知道那些小孩子真的是不是非常惡劣到讓你需如此?當然這是個人感受,我也不是當事人,我不便置喙!
建議你還可以透過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不行,要告也不遲!
無論如何,請不要抹煞幫你揪出壞人的警察同仁的辛勞跟用心!
如果真要吃案,又何必費心替你找敲你玻璃的壞人?
如果今天我抓到人,竟然還要被被害人懷疑我的用心,我會嘔死!那我何必做的要死?
Gison wrote:
如果真要吃案,又何必...(恕刪)
我是不知道那些小孩子真的是不是非常惡劣到讓你需如此?當然這是個人感受,我也不是當事人,我不便置喙!
建議你還可以透過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不行,要告也不遲!
無論如何,請不要抹煞幫你揪出壞人的警察同仁的辛勞跟用心!
如果真要吃案,又何必費心替你找敲你玻璃的壞人?
如果今天我抓到人,竟然還要被被害人懷疑我的用心,我會嘔死!那我何必做的要死?
我是不知道那些小孩 怎麼搞的 晚上不睡覺 拿鋁棒敲人家車子的玻璃 而且敲了10多部
今天 如果他們不作出如此的行為 那事情就不用到如此的地步吧!!(說穿了 誰都不喜歡上法院.除了浪費時間更浪費金錢) 我並沒有抹煞 !!我只是問 這是吃案嗎??(為什麼我阿姨也說要告,而那位警察卻說 大家都不告 只有你家要告???)我也知道團結力量大 但是我們除了知道阿姨家有車也被敲,其他的受害者 我們也不認識...
但是 從事情發生到現在3各月了 連敲我們玻璃的人 我們都沒見過 更別說一通電話
這件事情還是我前晚 提醒老媽 老媽昨天才打電話給那位警察 詢問他情況
我可以請問一下 調解委員會 要去哪提出申請??
我來這PO文 不是要吵架的 只是想匯集一下大家的意見 給老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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