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痕 wrote:
你是否有後照鏡去敲到...(恕刪)
並不是你說這台車後照鏡敲到你的手,這台車就有罪
前提是你要證明是這台車撞到你的手
法律上被告的人是不需證明自己無罪的
ctth wrote:
你確定你有攪懂法條?...(恕刪)
留痕 wrote:
你知道什麼叫挫傷,你是否知道你只要跟醫生說你發生車禍腳會痛醫生也會開挫傷的診斷證明書,
你是否知道什麼叫獅子大開口的由來,你認為大家都是善良老百姓,腳扭傷也可以開價10萬元和解你知嗎?
肇事逃逸不論對方受什麼傷都是成立的,就算對方沒倒地,也一樣可以開出挫傷對你提出肇事逃逸。
希望你以後不要遇到,不然你會後悔今日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