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要小心,現在台灣野狗很多


rocky3749 wrote:
台灣已經不比以前經...(恕刪)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首先要討論所持有的槍枝係是製式手槍,或改造手槍。
如係持有火力較強大的製式手槍,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如係持有的槍枝,係火力較差的改造手槍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者,則依同條例第8條之規定,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還有恐嚇跟強制罪...



年輕人嘛


一時行差踏錯


別讓他們傷痕太深了



請大家要有一笑置之的寬容



以祝福和愛代替激烈的情緒跟言語



我們每一個人多做一點,這個社會就會更好一點

rocky3749 wrote:
台灣已經不比以前經...(恕刪)


哇1月1日大過年的開槍報警會不會吃案說賓士放鞭炮....

rocky3749 wrote:
台灣已經不比以前經...(恕刪)

跨越槽化線
惡意攔車
強制罪
公然侮辱
持有槍械

垃圾爛警 出來洗地嘍

owlowlowl0212 wrote:
跨越槽化線惡意攔車...(恕刪)


槍都拿出來了,警察還不受理。太扯了 要吃案喔!
rocky3749 wrote:
台灣已經不比以前經濟...(恕刪)


太弱了 這種事要是在三重 兩個馬上打起來 一死一重傷
這dog讓我想到洪孬包圍
警察局的俗辣樣。

rocky3749 wrote:
台灣已經不比以前經...(恕刪)
rocky3749 wrote:
台灣已經不比以前經...(恕刪)

rocky3749 wrote:
台灣已經不比以前經...(恕刪)


這種的廢渣跟他單挑絕對不敢...

huayung wrote:
槍都拿出來了,警察...(恕刪)

先吃案再偷偷去抓,那個業績不一樣,偷偷跑去抓比較好(槍砲案)!!
這些小孩的家長

看看你做的好事
造成大家困擾身為家長的你應該出來道歉

當初為何不射在牆壁上
真的很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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