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竊案 師要學生自行報案

老師是正確的

如果懷疑學生的話

會傷了學生的自尊心

所以當下絕不能認為是學生偷的

既然不是學生偷的,當然要報警

老師或是學校沒有權利搜索同學的書包等.
一旦大地震,將會引來不少爭議.

沒有人肯承認偷了東西,老師也沒有權力去
找出小偷.就交由有公權力的警察.


憲法保障通訊自由

但是

偷用公家機關的電是違法的吧?
我喜歡研究車~
帶手機到學校就算了
還在旁邊充電咧~
如果今天老師是說搜全班書包
那是不是又有家長跳出來說把自己小孩當小偷

現在老師還真難當.....
人生は一期一会だ!
goto200r wrote:
手機竊案 師要學生自...(恕刪)


老師的功能是做啥的? 是教書的吧,

既然非他本業,為啥要強人所難做一些他不擅長的事

他自然選擇一個"是他本行"的人來處理,這不應該嗎?
還誤人子弟咧!!!

以後學生生不出小孩也叫老師來負責好了。
goto200r wrote:
手機竊案 師要學生自...(恕刪)

不然要那位老師吃案喔...
學生打架→老師有錯

學生勒索→老師有錯

學生嬉鬧受傷→老師有錯

學生校外鬧事→老師有錯

學生東西不見了→老師有錯



哇咧,當學生真好

不論犯了什麼錯

家長、學生都不會錯的

統統都是老師的錯
為什麼學校發生竊案不能請學生報警......?

國中應該有基本法律常識,知道偷東西犯法,
怎麼會誤人子弟?
讓警察來處理,這不就是最好的機會教育嗎~以後這些學生哪還有人敢偷竊,
不然老師要搜書包嗎?會被告吧!
還是在全班面前曉以大義,希望偷竊同學良心發現?這在國小的可能性都是近於零了,何況國中!

如果學生在文具店偷竊,老闆上警局報案,
警察會說老闆害學生留下案底嗎?

我們的學校和社會對於學生的包容有些時候應該適度吧!
在學校破壞公物,美國的學校直接報警,
而反觀我們學校的課桌椅,早被割得凹凹凸凸的了......
連最愛眉頭一皺的李組長,也發覺案情並不單純,
案子並不都是那麼好辦的,所以跑去當公車稽查員了...

所以,你還期望當老師的該怎麼做呢???
「如果對喜歡的事情,沒有辦法放棄,那就要更努力地,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逆光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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