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整房東嗎!不繳租金就是最好的整人方法提供樓主一個合法的方式你的租金已押兩個月購成解約的條件是兩個月以上不繳交租金但押金視為租金的一部分所以你總共可以四個月 明正言順的不繳租金付錢買的是一個相對的尊重權既然得不到該有的權利 相對義務也可以不用履行的太相對以上行為完全合法 就視您敢不敢這麼直白了!
白木耳 wrote:被抓的是通緝犯還是什...(恕刪) 其實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做了什麼事可以這樣抓人當晚房東敲我門還警告我說是我不小心放他進來(被尾隨)警告我不要再放他進來我問他幹麻了她也不說我好像欠她的樣子況且尾隨的人要在晚上被發現是很難的我一個男的開個門有什麼好注意那麼多@@怪就怪她自己挑的房客有問題況且她監視器裝的地點是一層就有兩隻發生什麼事她自己知道這房東還有一點很爛之前我這裡停水一天她是已經停水了才告知水晚上10點會來結果為了等洗澡等到半夜3點半才有水中間上廁所洗手全都是自己去買罐泉水來洗的早點講我還可以省下這些麻煩她一句對不起都沒有講我租過五間以上的套房這種人我是第一次見到我真是三生有幸遇到這麼爛的房東想想今天她叫人施工也沒事先通知就在那邊折磨我這大夜班的人一路從8點到下午5點 震個不停打給她問要敲敲打打到什麼時候竟還被她"x先生 你應該要體諒我這邊正面在施工 到五點就下班了 明天還有一次"哇靠 到底是誰先惹誰了
確定 當然確定契約一但成立就是權利與義務的交付押金兩個月是絕對屬於租金的一部份喔在民法跟土地法裡面都有相關的法條規定 100%合法所以絕對於法有據喔 警察搞不好都沒比我們來得清楚so就算警察到場也要依法執法 沒違法哪裡來執法咧押金加上應付而未付的兩個月租金才會到達催告跟解約的條件而且如果你有自己修繕的單據證明的話還可以請求減少租金咧所以你如果用這招來對你的房東 個人可以保證他絕對對你沒皮條就算警察到場也只是白跑一趟 瞭嗎!只是做人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既然不留線 倒不如不見 所以之前就說囉 看您敢不敢這麼直白囉
不清楚建物狀況1.施工時,上網至當地建管處檢舉結構變更什麼的.2.上網跟國稅局、當地稅務局檢舉他出租整棟套房在營業(長短租都有).3.針對他家,看有沒有違建的情形,有就去檢舉違建.4.她吵你 你吵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