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惡劣的代購業者"日必購"電話錄音!!


LAWRANCE20122012 wrote:
我們是日必購,我們在這重新申明,相關之前法律程序部份,我們都已全部拿到不起訴。

我們公司也只營運到今年十二月底,我們最近已把客戶相關商品結算和出清,

司法已還我們公道,如有留言者一直故意在這留言說我們是不法、不肖業者或一直說我們是詐騙業者,

已經是妨害名譽,我們都已委請律師處理。

我們能體諒Hsinhsin2181買家看到文章留言的情緒性內容,

商品也確實於明晚星期一大約九、十點會到達我們這,我們是說到我們這後由我們分發配送給客戶。

今日下午電話中也都先約定好時間,如造成Hsinhsin2181買家不滿意,我們在此也於這先和他道歉,

貨到我們會用貨到付款方式處理,其於漫罵和人身攻擊的留言我們不會回應,謝謝。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整棟樓蓋這麼高了~

是非曲直大家自有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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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東西有幫人家訂的話~

把貨給人家就好啦~

何必要退款呢~!?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LAWRANCE20122012 wrote:
我們是日必購...(恕刪)


是哦
妨害名譽委託律師處理是嗎???
您告人成功有起訴了"嗎"??~~"有嗎"???
我想陳先生的應該不會吧
反倒是您~要不要問一下"您的律師" "您的律師"
看是否您當初傳訊息說已經提告"加重誹謗罪"是否構成"恐嚇罪啊"
問一下嘛
看看陳先生都已經把留言給刪了~您還說要告加重誹謗讓他心生畏懼是否構成恐嚇了
而且~~請問"您的律師" "您的律師" "您的律師"沒跟您說~您要陳先生砍這棟樓已經構成"強制罪"了嗎??
不要說我唬爛哦~~因為我已經有叫陳先生直接問書記官了哦
您可以問問他啊~~順便問一下您的"律師"

砍樓~~好好笑~最好可以砍
這棟樓代表了"非常多位受害者的留言"~陳先生是"沒有權利"可以砍掉這棟樓~~知不知道這是要陳先生構成"侵犯他人權力"啊??


======
"如有留言者一直故意在這留言說我們是不法、不肖業者或一直說我們是詐騙業者,

已經是妨害名譽,我們都已委請律師處理。"
======
我等您跟您的律師

Hsinhsin2181 wrote:
哇~~我是笨蛋...(恕刪)


您不要怕他

我教您
您先趕緊去警局"備案"
放心~~~備案流程很快

不要管他現在說什麼一大堆理由
您可以自己翻一下樓層
拜託~~請不要妥協

備案完~~如果他敢在打電話給您或是MAIL甚至是"傳簡訊"
不用擔心~~撥個電話給您備案的那間警局
警員會馬上通知您前往製作筆錄~變成"報案"
會依照他的電話內容或是簡訊或是MAIL內容~來以社會妨害安寧或是恐嚇罪加以移送到偵查隊

趕快去備案
不騙您~~~~等開庭時~跟檢察官要求精神賠償金~讓他出!!!

然後他說東西明天到~~您明天看可不可以"真的看見"
因為這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上次說的日劇~不知道生到哪裡去了~~還有相機~~~

LAWRANCE20122012 wrote:

TO orion9981 買家因看到這裡文章要先退費,我們也並不想先退費,因商品真的有來,

他在台北我們可以和他用面交方式,如可以的話幫我們和他勸說一下,謝謝。



TO V3SU 從之前到現在我們就說過,你說的話真的一句話都不能信,而且超會加油添醋,

Hsinhsin2181和我們電話中溝通並已約好日期都OK,他要怕我們什麼??

而且明明我們都在營業中並很好連絡,你動不動就要叫人報警的心態會不會太惡劣??

這也是造成之前我們會開庭的主要因素,但司法都還我們一個公道,我們也獲得不起訴。



我們之前拿到不起訴,你說幫忙申請再議的部份,你不是要來當律師??

你不是要帶兩位律師北上??為何你說再議的部份,我們還是拿到不起訴,

你怎麼不上來告知大家你申請再議,我們還是拿到不起訴??因為事實證明我們就不是詐騙。



陳先生的部份會不會被起訴交給檢查官處理,

人身攻擊相當明確,相信檢查官會還我們一個公道。

而且罵完人自已在刪掉文章就沒事??你不是很會掰你很懂法律,這樣會沒事嗎??

以下是陳先生的來信,如這叫道歉文,我們相信沒半個人會想接受他的道歉,

而且大街上罵人小巷道歉??我們要求的是公開道歉 謝謝。

且發訊息裡是6/13也說之後不會再留,我們看6/13後他也是留了好多篇,

而且之前陳先生也說他好怕,一直嗆我們沒種告他,但事實我們就是真的有告他,

這篇文章我們目前還有提告小乖乖333 orion9981 V3SU ,不要說不信,

到時看有沒收到傳票就知道,自已說話自已負責,謝謝。


V3SU你不是說你法律很厲害?那想請問你,如果沒和我們交易過,

卻一直無故指名道姓的說我們有哪些罪,而且偵察不公開,在這公布的偵察內容

比當事人還多,且沒和我們交易過卻一直誇大交易的內容而且不實,請問是觸犯什麼罪?




曾老闆~我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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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s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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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3 22:29
刪除私人訊息檢舉私人訊息
曾老闆,你要我刪文我已經刪囉,有對你不禮貌的地方跟你說聲抱歉耶

其實我想跟你打得商量,跟你玩這麼久我也膩了

彼此一直找對方麻煩對你我都沒好處

從今以後你的事情我不再管,這棟樓我也不在留言

youtube的影片我也刪掉,你要怎麼亂搞都不關我的事

條件就是你也不要再找我麻煩了,你說好唄!

如果ok我馬上去刪影片囉~

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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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orion99...(恕刪)



好.....

我等傳票來再來開箱~

等你唷~!!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LAWRANCE20122012 wrote:

TO orion9981 我們也期待和你見面

你有和我們合作交易過嗎??上次致電給您,您說沒有合作過,是朋友有和我們交易過,

我們很期待你朋友到底是誰????


一再說我們是不法業者和不肖業者,希望你到時能拿出自已和我們合作過的證明我們哪邊有不法和不肖,

罵人不法業者可是很重唷,到時我們希望你能拿的出證明,如你要說我們上次的案件,

我們全部都拿到不起訴以還我們清白,如這樣要惡意說我們是不法業者,可是妨害名譽。

而且每次只要有人一留言,你不到三分鐘就會出現留言,你都不用工作或沒別的事情要做嗎??

我們這有很多你留言的內容要你一一來證明,如一個留言內容不是事實就是誹謗,到時見。



TO orion99...(恕刪)



沒問題~

我等你的傳票~

該說的話到時候再說~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orion9981 wrote:
沒問題~我等...(恕刪)


挺您

您如果收到傳票請跟我說一聲哦
再麻煩您了

我如果收到傳票~我也會跟您說一聲的

我明天會先打電話問一下"陳先生現在的承辦書記官"
看看是否"我的傳票寄錯地方"~不然怎麼我到現在都沒收到傳票
那我會怕怕~~因為我好怕我沒收到~而屢傳不到被"拘提到案"
所以為了"預防傳票寄錯地方"~我明天還是趕緊問一下
上很多次嗎? 怎都沒印象???

菜英文 wrote:
這家去年不是已上過新...(恕刪)
忍忍忍

LAWRANCE20122012 wrote:
v3su v3su v3su

你這假冒律師
你這假冒律師
你這假冒律師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這假冒律師
你這假冒律師
你這假冒律師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是你要告我誹謗,還是我可以告你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高中都沒畢業還在那自已裝懂法律,你不是要帶兩個律師上來??

你不是在台中地院工作??不是已經做到檢查官或律師的實習生,聽你在放屁 哈 ...(恕刪)


路過看個戲~~

若是換了我,在網路論壇鬥嘴,如果真的認真了的話...

許多鄉民慣性的會GOOGLE對方ID

我會創立一個跟我本身沒關係,根本也不常去論壇或網站的帳號

留下跟我本身完全不同的資料,放下餌

對方如果GOOGLE到,如獲至寶之際,難免會有些越線的言語

雖然這種小事鮮少真的提告或者上法院

不過若心情差還是真的動怒了

讓對方吃個刑事前科,或者錄下對方鞠躬道歉時畫面貼來01(當然要對方同意公布才撤告),也是種不錯的舒壓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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