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實在搞不清楚什麼狀況?餘命長,公安傷亡少,未來生的少...水桶就這麼大,當然不夠分。可是,年初的新聞,敲鑼打鼓告訴我們勞保大賺,Google『勞保 賺錢』還有更多新聞https://www.google.com/amp/s/udn.com/news/amp/story/7238/4262833勞退基金大賺! 平均每位勞工可望分配到3.36萬元勞保基金可以不要去護盤嗎?或是給有績效的國外公司代操,像淡馬錫,甚至一半去買蘋果,波克夏,特斯拉,亞馬遜,Google,微軟...的股票都比護盤好。勞動部或國庫有沒有人去查帳,去稽核呀?
dgkevin wrote:勞退基金大賺! 平均每位勞工可望分配到3.36萬元(恕刪) 這個部分指的是公司為你提撥的六%,還有你自行提撥的六%可以在60歲的時候一次請領(勞退新制)跟現在要改革的勞保年金是不一樣的還好我現在個人儲蓄每個月也有領兩萬多還是靠自己比較好🥺
dgkevin wrote:老實說,我實在搞不清(恕刪) 勞退跟勞保不一樣勞退是個人專戶,繳多少領多少(計算政府保證收益的複利後),領完就沒了以目前年平均3%收益來算,36年之後投入金額可以翻一倍而勞保是年金制度,所有繳費都進大水庫裡,年紀到了就可以領到死為止目前公式繳30年保費後,大約可以月領4倍繳費金額
咖啡控 wrote:勞保繳是有工作,沒工作待業還叫你繳國民年金打電話去還說沒勞保一定得繳,但實際上沒繳根本不會怎樣唉...貪錢貪成這樣 國民年金 很好玩的,不繳不罰本人,罰配偶.....有沒覺得很有創意... 新聞:國保欠款罰配偶 勞保局將挑200人、最高開罰1.5萬元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06/1802303.htm內文節錄:勞保局表示,自101年起勞保局每年9月中旬左右就會從所有欠費者中,挑出200名欠費者向其配偶發出催繳通知,當時的條件為配偶年收入達200萬元者催繳,不過今年則是改為,持續欠費60個月以上,並排除其配偶領有身障手冊、中低收入戶等條件後,在隨機挑選200名欠費者本人發出催繳單。勞保局說,9月中旬起對符合資格的200名欠費者本人開出催繳單,30天內若沒繳,就會對欠費者的配偶開出催繳單;配偶30天內再沒繳,就會對配偶開出罰單,限期30天內繳納罰鍰,否則就會將罰鍰函送強制執行。勞保局說,若是初犯將罰3000元,之後欠費者本人新增12個月欠費仍未繳清者,配偶罰鍰將提高到6000元,以此類推,最高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