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忙判定車禍事故肇事責任主次因

gervas168 wrote:
謝謝提供的三條訊息,點進去看,三條都是機車有路權的情況發生,和我的狀況不同。...(恕刪)

上面的律師就法理面說的才是關鍵
要跳脫「個別行為」對或錯(該違規可能有關,可能無關),探究發生事故的因果
比較常見的像無照駕駛在正常駕駛下,撞到(或被撞)違規的人或車,無照駕駛是否有責?
無照駕駛本就不該開車上路,不上路就不會撞到人車,難道是100%肇責?
若您說該機車逆向無路權,您穿越馬路亦無路權
兩個無路權的違規撞在一起,真的就需要更多檢視和判斷了
謝謝大律師的回應,受益良多。
能撥空說明[逆向違規那是他本身的刑責]這段話含意嗎?
gervas168 wrote:
約七個月前發生小車...(恕刪)


逆向就錯了,哪有什麼不小心!?

我覺得7:3吧 車7行人3~

gervas168 wrote:
約七個月前發生小車...(恕刪)


網友不是法官,你要不要跟律師談說萬一敗訴你不用付款?!

謝謝大律師的回應,受益良多。
能撥空說明[逆向違規那是他本身的刑責]這段話含意嗎?

gervas168 wrote:
謝謝大律師的回應,受益良多。
能撥空說明[逆向違規那是他本身的刑責]這段話含意嗎?


意思是他逆向,就是被警察開紅單,罰款


既然要談路權,
首先要瞭解
人與車在道路上路權都是均等的
樓主的狀況如果換個角度想
假設今天樓主事發在單行道上
路人因未走行人穿越道
在單行道上被逆向車輛撞上
熟重熟輕?
依經驗法則來看因果關係,
行人在穿越道路時只注意到順向車輛有無來車
當然就無法掌握逆向車輛的動態
而逆向駕駛人除了逆向外
要承擔是否超速及有無注意前方路況之責
誰是主因誰是次要顯而易見
反之
樓主的案例 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固然有錯
但能不能成為肇事主因還尚有可議空間
雖然我不是當事人無法掌握事發實際狀況
且樓主目前只在乎事故的責任歸屬
而不積極去協尋事發時的佐證
無論是行人或逆向車輛要爭取自身權益
都只能算是紙上談兵









gervas168 wrote:
謝謝大律師的回應,...(恕刪)


您好, 01上臥虎藏龍,
小弟也不敢班門弄斧,
小弟講的只是個人見解,
請勿以小弟的看法而影響您個人決定,
小弟並不以律師身份給您任何建議,
小弟所寫的所有意見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所保障律師與客戶之間的一切免責權或追訴權,
僅此告知,小弟與您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對價關係。

小弟的意思是,他違規是違規,但並不是造成這起意外的主要原因。
小弟瞭解您的想法以及所受到的傷,
但是也提醒您,有時想法與法理是有出入的,
假設您無法百分之百確定下次判決會對您比較有利,
我想您所失去目前能和解的籌碼是得不償失的,
您應該請您委任律師寫一份詳細的法律意見書,
只是隨口講講“六七成”是不太靠譜的。

另外上面有前輩提到,
假設無照駕駛被闖紅燈的撞到,
會因為無照而負100%刑責嗎?
不會的,因為肇事主因是因為闖紅燈,
而無照只會被開單罰錢而已,
但是當然這只是很淺談而已,
事情發生狀況千百種,都是要細細去釐清的。

而上面的另外一位前輩提到單行道的問題,
這其實是蠻有趣的,
行車撞到人其實要討論的是一個三角形的關係,
每個原因都會影響肇責輕重,
分別為
1. 駕駛狀況 - 駕駛是否有喝酒,超速,開什麼樣的車,路上交通狀況如何
2.行人狀況 - 行人是否有喝酒,附近有無斑馬線,是否知道交通法律條文,是否知道違規穿越馬路的危險性
3.環境條件 - 天候狀況,有無人行道,路有多寬等等
這個要討論起來每個狀況不同都討論不完的,
所以請見諒小弟不再深究。

Getwet wrote:
您好, 01上臥虎...(恕刪)

看起來好像有道理,但又不太符合人之常情。就算法律是這樣定的,但法官不是依情理法原則來判決的嗎?這也就是前後問了五家法律事務所,每家都說對方是肇事主因。
上面有人說得對,你可以問律師看要不要打贏才給錢
但我想這樣應該沒人會接案

而情理法部分,我是認為
因先在法律上來區分是對或是錯,在加上理跟情的部分來分析整件事的對錯
若判刑有無可以給予機會的原因與理由

個人想法 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都會想到情理法優先
而發生在別人身上的,大多數的人都認為是法理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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