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自衛殺人要判刑
有的則無罪
這界線怎麼區分?
當你遭遇危險時要保護自己或家人而必須採取必要手段時,但又想到自衛過當的問題會變得窒礙難行,所以想釐清這條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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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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饅頭電子化 wrote:
...依照你的問題 想一下兩個情境
當有人拿著槍 想要殺了你的誰 而你與他奮戰 結果導致他身亡
當有人拿著水槍 想要殺了你的誰 而你與他奮戰 結果導致他身亡
小弟我用比較誇張來形容 兩種結果都導致對方身亡 但是槍與水槍那個比較有危險性
而你怎麼對付他 用那些手段就可避免發生 這都是法官所考慮的範圍內...(恕刪)
撇開水槍這種顯而易見的例子先不談...
就算對方拿的是真槍,自衛殺人的界線還是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
當然,極多數的法官都是會根據證據來做心證的啦~
甚至於以水槍的例子來說...
搞不好也有可能會朝自衛的方向來判也說不定~
簡單來說,是否逾越了界線有很大的比例都取決於法官;好的法官帶你上天堂,壞的法官送你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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