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路上見到前方發生事故,有點嚴重,我立馬趕緊報警。隔天警察打給我,要求我去當地派出所製作筆錄。我表示單純怕延誤送醫所以才會報警的,為何要我去做筆錄,況且我也不認識對方!警察說因為有傷亡,又是我通報的,如果我不去他們還是會行文來找我。我想請問,如果我不去會怎樣嗎?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