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paradiso wrote:
小弟前年在冰島出車禍...(恕刪)
雖然是舊文.今天看到真是無限的感慨.公民素質不只低.
連警局判定也亂判.明明是從右邊道左轉出來.
前車在監視器下是警急煞車.做筆錄時卻公然說謊.說我是緊急左轉.
在監視器畫面下.是距離五台車身我慢慢切入.
那台車輛無照行駛.衝到前面急停要下來作勢.要打架.論輸贏.
當下後方機車也是很妙.自摔還要我賠.兩造說都是我的責任.我說調監視器來看.不要都在說謊.
我有責任我賠.沒有責任不要胡亂賴.
當然不服.所以保險公司要求要鑑定.
沒想到保險公司未卜先知.說這判會算你錯.
鑑定報告判定是我沒有禮讓直行車輛.我覺得很瞎的一點是.
如果我未禮讓他.為何監視器拍到能夠從五台車身後衝到前方急煞.警方為何只判定我方過失?
分明是對方駕駛行為不當.警方從監視器上完全無視這點.
該名員警只告訴我監視器無法判定速度.
試問.
如果無法判定速度.
為何在場的筆錄員警跟周遭員警當下都說他駕車違規?
連自摔那個看了監視器也說與我無關.跟那位無照駕駛的駕駛行為有關.
主客觀因素難道跟該員警差距有如此龐大??????????
真是倒了八輩子楣.因為這位員警弄得我好幾個月難以入睡.難道毫無責任?
小孩在安全座椅上.嚇到收驚幾周.是否我也要跟該名員警告精神賠償?
爛.
警察素質.公民素質只能讓我搖頭.這就是台灣的公僕?
這就有很多空間.到底是員警跟此人有關係?還是真的就是我錯?
難道亂寫就能夠不負責任胡說?不服再花錢申請判定?
寫就是你違規.後續還開未禮讓直行車罰單.台灣司法制度就是官官相護.
亂七八糟.我想上訴投訴.即便上訴.但是台灣司法已死.最終司法一定還是判我錯.
百姓就是該死.
最後在調解庭公親變事主.明明沒違規.偏偏要硬吃罰單跟賠償.
現場獅子大開口說5萬.怎麼不去搶啊?也說這是行情價.保險公司最終說要賠2萬2.
保險公司也很妙.沒有在事先告知我之下就做了決定.也沒事前告訴我妥協最高金額.
想當然爾.明年保費漲三倍.因為這錢不是業務出.反正趕快結束.他就沒事了.
但是試算過後心情非常不爽.因為這車禍說真的跟我本來是毫無關係的.
只因為一位員警的個人好惡就判定了我應該賠.
此事我笑著對朋友說.你怎麼不去死一死.朋友說.你咬我啊.笨蛋.
當下內心真的非常無奈.
沒想到警察也這麼不可信任.就如同所有的遺失車輛.警察只會做做樣子.掉了20餘年還找不回.
不是找不回是沒心找.如同此案.不是不知對錯.是只想便宜行事.
說真的心裡嚥不下這口惡氣.我原本想跟對方周旋到底.拒絕和解.
分明是前車的錯還硬要我吃.
保險公司說.算了.即便拒絕和解.最後對的即便上交法院.也未必是是我對.
因為你不知道你會遇到哪個法官.(可能是恐龍法官.對的也判輸.徒然浪費金錢與時間)
讓人如此心寒.台灣真的警察如此不堪?誤國誤民.欺壓百姓?
只能說這就是台灣的警察素質.讚!!!!!
我真的想問那位開單的員警.你家人如果遇到這事.你也會這樣寫嗎?
明明無責任硬要套一個罪名給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我只能期待.寫判定的那位員警與他家人.最好有生之年自己或是家人多遇到幾次這種事件.
再來讓自己或是家人賠到脫褲.再來說自己當初判決好棒棒.
肇事對方投保此公司,肇責100%,當下提供行車紀錄檔給貴公司,理賠進度因為經辦一拖再拖(一下休假、一下去受訓,貴公司沒有職務代理人??),然後要我自己找附近的修配廠,如果修不好或是後續有問題貴公司一蓋不負責,那為什麼我要配合找不認識的修配廠承擔風險?
最後與貴公司兩願讓貴公司“部分”負擔運送費,最扯的來了,維修當下,貴公司人員竟然跟我的修配廠說,「前保桿不用烤漆,反正之後要貼膜。」這什麼情況????所以若干年後撕下膜料才發現沒烤漆是嗎?到時候我要找誰?貴公司部分人員人品素質令人堪憂,當然車廠不可能苟同這種操作,但也是對這操作感到遺憾。
我自己是完全不會給這間公司機會啦,也會呼籲我們公司同仁盡量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到時候弄的身心俱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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