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以前的違建,是屬於緩拆,
那最近剛大翻新整修過,請問一下,
這樣還是沿用以前的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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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則新聞內容大意是只要有人提出異議
一律"拆"~鬧得越大拆越快..
不知道樓主翻新整修是否有跟樓下的取得共識@@?
dllion3333 wrote:
最近有一則新聞內容大...(恕刪)


樓上的講的有道理,不過要是外觀沒變只有整修


內部的又沒有人檢舉是可以的
dllion3333 wrote:
最近有一則新聞內容大...(恕刪)

我家沒翻修,是隔壁鄰居,因抗議他家的狗一天到晚再叫,
就嗆說只要他家收到狗的罰單,就到建管局告發我家的違建,
反正他家是舊違建,要拆也是我家先拆,
還說他是作這方面的,要向我家求償,因我家蓋違建造成他家,
「內管排水不良」以及「頂樓滲漏」,害他們要重作外管排放管路,
要找專業人士來鑑定,據此求償,他自己都沒想到他家蓋違建時也造成的我家的困擾,
時間久遠,證據的判別都是一個問題,
最主要的是他想拖著一堆人一起死,來逼我就範,
反正他家是舊違建,有恃無恐
homenew wrote:
83年以前的違建,是...(恕刪)


沒有到建管處報備就是新違建
舊違建要保全證據,空照圖拍得跟你裝修過得不能差太多
建議屋頂不要動

鄰居要打好關係,最好有整棟的同意書!
**成就對的事情比做對事情更重要~共勉之!KHS T2+CX1
喔 玩恐怖平衡
不如樓主自己先拆頂樓加蓋部份
讓隔壁挫著等
tumauren wrote:
喔 玩恐怖平衡不如樓...(恕刪)

握有對方以此恐嚇的證據,才不怕他,何必先拆,這樣只是仇者快親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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