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kh wrote:顯然大部分的人對於民主國家治權的運作方式是陌生的。公民課本溫習一下,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當需要討論事情的時候,需要把想提出來的論點清楚點出,不然就跟沒說一樣。就像律師在辯護的時候,難道可以跟法官說:你對什麼是陌生的,你去看“六法全書”就知道了...論點相依的地方你不說出來大家怎麼知道是不是你的"認知"有問題... 假設性的認為自己是對的,並不是真的對...尤其你之前提出來的論點,我看不到立論的邏輯.. (太多負面沒有根據的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