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許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擁有自己的部隊是個好想法嗎?

這段期間俄烏戰爭,烏克蘭除了正規軍之外,還鼓勵民眾領槍及製作汽油彈當民兵
同時招募國際志願者進到烏克蘭內當僱傭兵
然而民兵和外籍僱傭兵都有著顯著的缺點

民兵相較缺乏正規訓練,且裝備較為簡陋,因此作戰時可能會有更高的犧牲風險
除此之外民兵不但缺乏國際法保護,而且有可能導致其他平民被對方誤認為民兵而誤傷
同時也要考慮,在戰後也未必能收回這些槍械及汽油彈,而當民間出現大量武裝平民且戰後經濟蕭條的情況下
,戰後的治安也可能會出現問題

外籍雇傭兵則是來自世界各地,各種背景的人都有可能
一來作戰素質無法統一在一個標準,且作為外地人,若遇到不利的戰況時是否仍會不惜一切代價苦戰?
還是半途打退堂鼓?

另外也要考慮戰後這些外籍雇傭兵若沒有離境的話,就會成為留在境內背景複雜的武裝人員
對於戰後的安定可能存在隱憂

因此我認爲最好的辦法還是,准許各級地方政、民間團體與個人在平時的時候組織自己直屬的部隊
例如讓某個縣市政府甚至鄉鎮動用當地的預算購買兵器和招募武裝人員
民間有錢、有人也能自己組織軍隊或民兵團體
如此一來平時可以協助治安,戰時成為額外的兵力,戰敗時還有成建制的抵抗力量
且這一切又不需要消耗中央政府的國防預算,何樂而不為?
和民兵、外籍傭兵、國外援軍比起來地方政府及民間組織的私人部隊或許更可靠?
民防部隊早就有了

金門民防隊
一直是金門民眾習慣的稱呼
凡年滿16歲(男至55歲,女至35歲)的金門人
都要加入"金門民防隊"


在金門建立了"戰斗村"組織
全縣155個自然村,依照戰術需要,按人口、地形、面積等情況,拼編為73個"戰斗村"

使軍政警民合一的一元體制在村一級的基層得到徹底執行
"以加強民眾組織,使人人成為戰鬥員,村村都是戰鬥堡
構成全面製敵的戰爭面,以發揮統合戰力,支援軍隊作戰。


別跟我說女人不能當兵
hmzanny wrote:
這段期間俄烏戰爭,烏(恕刪)

要搞到民兵部隊,政府要先開放民間合法持有槍械彈藥。
今天中華民國台灣屬於非常時期,政府應考慮開放民間合法持有槍械彈藥,
開放,不是有槍就好,還要學習怎麼射擊,槍械保養,槍械常識,彈藥火力,使用等等。

今天蘇俄入侵烏克蘭,烏克蘭這時間點才在發放槍枝給老百姓,
太晚了,人家打進大門在殺人,這時才在找*掃把*,去。。。
cougar2015 wrote:
要搞到民兵部隊,政府(恕刪)


有的人還是信用 掃把 打的贏阿

我是不信 而且不想跟這種同一隊打

不要罵我是舔共隊哦 是就事論事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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