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剛要上國小!腳踏車男喝醉違停慢車道遭撞飛搶救5天亡

太棒了,我要把家裡一些行動不便的老人穿黑黑的推到馬路上大賺一筆!
hch2006
說到做到, 沒做是小狗
吼吼吼~~ wrote: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恕刪)


看到有喝酒都怪在酒駕身上
人家騎腳踏車 也怪人家酒駕
警察初判也說人家 酒駕
難怪 初判表 沒什麼法律效力
跟本警察自己在亂判

假如今天是 貨車駕駛有喝酒 今天輿論 會偏哪邊

今天要是走在路上有喝酒 被撞死也是活該
如果喝酒這個行為很討厭
政府就不要賣酒

不要什麼都冠上酒駕 就該死
商店附近燈那麼亮,也能撞到人,車速也很快,根本沒在注意路況,換別人早晚一樣被撞。開車者有問題!
吼吼吼~~ wrote: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恕刪)


他只是在停車等過馬路,被誣衊成酒駕違停?

會不會太誇張了點?

你貨車看都不看超速撞上才是問題所在吧~~
說腳踏車男只是停車等過馬路

停車過馬路這樣停??

OK,說停路邊那些人你們一定要停好停好,我祝福你們停路邊不會遇到大貨車

停在路邊??
停在路邊??
停在路邊??
仕高利達2015 wrote:
看到有喝酒都怪在酒駕(恕刪)


https://udn.com/news/story/122645/6035760

喝酒了連慢車都不能騎喔~~

第 120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
一、患有妨害作業之疾病。
二、身心狀況或體力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
三、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三以上。
慢車行駛於道路時,駕駛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

但跟無照一樣,只違反了規定,但沒有刑責
仕高利達2015
這個我知道阿 竟然沒犯法 為何要冠上 酒駕 最多違規而已
dennis10 wrote:
他只是在停車等過馬路(恕刪)


如果影片中他停的位置對大眾來說屬於路邊,那我無話可說

車禍都是兩造的事情,汽車駕駛肯定會被判刑的毋庸置疑,剩下就是酒駕跟違停(另類)到底要怎樣
吼吼吼~~ wrote:
如果影片中他停的位置(恕刪)


騎腳踏車的人有 違法嗎 沒有
你在那邊酒駕違停是怎樣
不就好險這個人是騎腳踏車酒駕
要是換成摩托車 不是 被講成

死好活該酒駕騎摩托車違停 被撞死不意外

你這麼關心這個案子
你怎麼不去追蹤
看到時法院怎麼判

假如被撞死的 今天真的是酒駕騎摩托車被撞死

法院可能還會判 貨車司機無罪咧
很簡單一句話
為什麼要喝酒?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喝酒騎腳踏車
跟
喝酒騎機車
都是差不多的東西
喝酒就不應該出門
在家裡睡覺就好
扯什麼女兒6歲
如果他在乎的話
就不會喝酒騎腳踏車
在路中間發呆
倒霉的是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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