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ic865039 wrote:什麼區都一樣,丙烯根本不能出現在住宅區 商業區 甲種工業區 乙種工業區...(恕刪) 明顯誤導胡說八道是生產提煉的工廠不能出現在這些地區,而不是產品不然石化工業區的產品都只能用瞬間移動的方式才能運送了不使用管線運輸那就只能使用槽車運輸,哪個比較危險?
ntic865039 wrote:去翻條文看看,這沒什麼好爭,今天蘋果也有,媒體也都說了,自己看吧…...(恕刪) 老兄,我翻條文看看?我翻了幾遍也找不到你說的這項規定既然您老信誓旦旦的說有,不妨請您把有明確規定的條文給發上來讓網友們開開眼界?
ntic865039 wrote:明顯護花這沒什麼好爭...(恕刪)這沒什麼好爭,今天蘋果也有,媒體也都說了,自己看吧…管線埋設不能經過市區,你家底下埋幾條好不好? 蘋果,媒體最不可靠了, 搞不好只是管碧玲說的, 他們照登,能不能法條找出來才比較可靠
ntic865039 wrote:明顯護花這沒什麼好爭...(恕刪) 沒有人在護花,請不要開始意識形態。就算你講的都是真的,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是在72年發布,78年有修正,中油是在75年提出申請規劃,79年動工,除非能拿出72年的版本和78年的版本,不然現在說中油掩護非法都是空口說白話。如果中油非法埋管,高市府員工何需匿名爆料?這篇報導已經很明顯要把責任推給當時的市長和還沒民營化的中國石油。
KoalaTsao wrote:藍委爆:高市府10年前已知丙烯管線今天的新聞高雄工務局早在2004年就知道這條管線是福聚拿來運送丙烯的了並且這位不願具名的藍委還說,2009年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技術研討及應用研討會中,高市府工務局課長邱哲明的簡報明確列出,福聚在2005年至2007年都有申報繳納管線的道路使用費。該藍委痛批,資料再次顯示高雄市府團隊在說謊,陳菊不能只是道歉了事,必須釐清責任,給予真相。 這消息有看過不過綠營段宜康反駁說那是指在別地區的管路何者為真?在未有進一步確認消息時暫時存疑
hn1271n wrote:福聚也是石化管名顯違法埋在市區>這條管線是以輸油管而非石化管名義興建的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在2005年的公共管線資料更新操作手冊,顯示在2004年8月開始彙整公共管線資料庫時,已有管線機構代碼為「O3」的「福聚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運送種類清楚寫明「乙烯、丙烯」。而李長榮公司在2006年收購福聚產權。--------你錯了可以停止用名詞誤導別人了各管道在該表上有分管種---管線類別---代碼---公司名稱--輸送種類福聚的管在上面是輸油---輸油系統---O3---福聚高雄廠---乙烯.丙烯對照其他家輸送內容物之不同但管種與類別皆相同情況這很明白顯示丙烯都是以"輸油管"標示而不是"石化管"若是你不認同建議你先拿出市府在當時分類有分"輸油管"及"石化管"資料佐證再是拿出法令指出規定輸油管不能輸送汽柴油以外物質或登記時需標"丙烯管"命令等條文不然那就只是你個人分類方式而若只依個人認知指證當時市府"違法"...很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