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waitony wrote:
例如他送來一隻狗來給我養,
一個月給我五千來養狗,
我做好一切對狗的照顧


台灣人的本性 一定有人會為了錢 隨便養

之後狗怎麼死都不知道 反而不好


COINTREAU wrote:
流浪狗送雲嘉 連勝文...(恕刪)


自己搞出來的怎麼切割阿,把gg切掉嗎?
睿鞅 wrote:
其實有人默默地在處理流浪狗阿

小弟家附近蓋了外勞宿舍後
原本的5隻流浪狗
在半年內全都不知不覺的消失了
後來連附近村里的也都不見了
現在只剩一堆流浪貓
..(恕刪)

還不快通知愛狗人士報警處理,
你有沒有愛心?
私宰貓、狗是犯法行為,
把那些餓死鬼外勞通通抓起來關。
台灣人愛養名犬炫耀,又沒愛心耐心長久養下去,
所以總是不負責任亂棄養,
如果這是對的,為何流浪狗大多是米克斯 ?

只要去看收容所或是河濱的流浪狗品種,是名犬多或是米克斯多,
就可以知道是來自棄養還是流浪狗自行繁殖,
大部分都是米克斯,數量本來就較少的名犬,大多已經被優先認養或撿走,
只剩下些少數老病或是不走運的,

有時看到一些愛心人士,帶著名犬,然後說要拯救流浪狗,
會覺得違和感極重,
當然這些愛心人士,都說這些名犬是別人棄養或是領養來的,
不過總搞不懂,為什麼他們總能在大量流浪米克斯中,認養到或撿走名犬,
如果愛流浪狗是否應該優先養不被寵愛的米克斯,把名犬讓給一般人照顧 ?
建議思考與檢視,

流浪狗 == 棄養,
很多"愛心"人士希望建立這樣的立論邏輯,
就可以怪罪於政府管理問題,
但如果基本立論不改變,問題根本無解,
當然有些人會希望問題永遠不要解決,才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畢竟"愛心慈善業"也是賺錢的行業之一 !!

taopepe wrote:
台灣人的本性 一定有...(恕刪)


這只是我一個簡單的構想,

當然還要有遊戲規則,

流浪狗 不等於 棄養吧,

這觀念還滿奇怪的,

忽然想起十幾年前,

我跟同學不知為啥會聊到狗的事,

他家算是比較鄉下,

他家的狗都可以算是流浪狗,

但並不是顉養來的,

而是流浪狗自已跑到他家,

他的媽媽就會給他食物,

也不會把他關住,要走就走,

有來就有給食物,

在當時我覺得這真的是很新鮮的一件事,

在當時我對流浪狗沒啥好的印像,

感覺就是會被咬,會有危險,

後來才了解,原來不是流浪狗才會咬人。
http://www.yourgamercards.net/trophy/2/tonykaiwai.png
歸根究柢,政府應該開徵狗頭稅,不但可以抑制狗的數量,更可有經費處理後續棄養的問題。
首先要解決的是那些飼養了又丟棄的主人!!
kaiwaitony wrote:
零安樂死、不撲殺依我...(恕刪)

kaiwaitony wrote:
這只是我一個簡單的構...(恕刪)


所以你同學的媽媽做法就是錯了

因為你餵食他就會待在他家附近

那狗狗到處大小便算誰的?狗狗追人如果害人受傷算誰的?

狗狗在半夜打架.亂吠打擾周遭居民睡眠?

有考慮到附近鄰居是否認同你這樣做?

如果真心要養請負起責任帶回家照顧

都會歧視人家外勞了,談愛心?夠資格嗎?

入境隨俗,國有國法,文化差異是從小深根

生命是平等的,但明明該談的是價值,卻整天鬼打牆在生命?

本國文化導致我們看到狗是寵物、是有靈性

換作其餘動輒日子有一天、沒一天、吃不飽的國家,狗就是動物、是食物

國小不就開始教文化差異的概念了嗎?


cp175641 wrote:
都會歧視人家外勞了,談愛心?夠資格嗎?

入境隨俗,國有國法,文化差異是從小深根

生命是平等的,但明明該談的是價值,卻整天鬼打牆在生命?

本國文化導致我們看到狗是寵物、是有靈性

換作其餘動輒日子有一天、沒一天、吃不飽的國家,狗就是動物、是食物

國小不就開始教文化差異的概念了嗎?
...(恕刪)

原來外勞來台灣私宰殺貓,狗來吃,
是他們文化就可以在台灣無視法律為所欲為?
什麼叫入境隨俗?
是台灣法律要放任他們吃貓、狗文化是嗎?
原來外勞來台灣工作是三餐饑寒交迫,
餓到需要到私宰貓,狗來填飽肚子,
下次非洲食人族來台灣宰殺人吃人肉,
也可以說那是他們的文化嗎?
來台灣工作不守台灣的法律,文化那就接受台灣法律制裁或自己滾回他們國家去吃他們國家的貓、狗肉
來台灣就要遵守台灣的法律,
跟歧不歧視外勞一點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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