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披露新北市某區里長在Line群組揪團前往西班牙、葡萄牙旅遊,旅程長達11天,全團已出發,20日返台。爆料指出,行前曾考慮取消出遊,因當時西班牙已被列為第二級旅遊疫情建議,但多數成員因不想浪費團費且考量返台後還可領一萬四千元。指揮中心聞訊後表示,依規定還是可申請居家檢疫補助,但研判該團成員或許不好意思申請。
媒體報導此里長去年12月底在里民群組中發出訊息,揪團參加西班牙、葡萄牙11日深度遊早鳥優惠的資訊,並張貼「2020 南歐-西葡陽光風情」行程表團費約7萬3千元,出發日期為3月10日晚上八點從桃園出發到香港轉機,再飛往巴賽隆納;中間西班牙國內線巴賽隆納飛往里斯本;回程則是從馬德里到香港轉機,再回到桃園機場。
歐洲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西班牙當時被列二級旅遊警示區,團員一度討論是否取消,最後因不想浪費團費且「返台可領一萬四千居家檢疫補助」,仍執意出發。
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表示,今(3月16日)宣布的明知故犯相關規定,是即日起適用,針對已經出發的部分,應該是不適用,指揮中心絕對不鼓勵這樣的行為。依照規定,居家檢疫一天一千元的補助是需要自己來申請,「這些人如果真的來領補助,應該也會不好意思吧?」
都可以去海外旅遊及留學,他們真的有需要"14000",這筆錢嗎?
他們造成台灣社會這麼大風險及負担,卻可以補助,合理嗎?
對那些取消旅遊,損失團費,為了不讓自己和台灣社會造成風險及負担,也不公平!
政府既然您可以加註若關未遵守防疫相規定或企業有領薪都不在此限,麻煩您再加註這些人,將經費用在更需要人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