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高中,日前打球,與對方後腦碰撞斷二根門牙,請問可以請對方賠償嗎?還是要自認倒楣?(現場都沒有人目擊,只有二個當事人,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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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6253 wrote:
小兒高中,日前打球,...(恕刪)


可以要求,但對方不賠你也沒辦法。
在法律上打籃球時受傷,有一個條款《事前允諾》意思是:從事打籃球這項運動時,本來就伴隨著受傷的風險,你還是願意去打,就代表你已經認同發生受傷的可能。基本上提告是不會贏的~
除非對方惡意犯規違反運動道德,就看你有沒有辦法提出證據~

yuan6253 wrote:
小兒高中,日前打球,...(恕刪)



後腦撞門牙...我想不會是故意的

這種不是故意的,個人覺得沒甚麼好賠償...

甚至可以說...對方是背後...

確定不是你兒去衝搶,撞到別人後腦嗎??


以前朋友被一個從樓梯上跌倒的人
啃中頭頂...還差點被醫生要求剃光頭
(為了敷藥換藥)因為牙齒咬進去了...
這種頂多就道義責任
之前有過案例, 檢察官是直接不起訴 除非能證明對方是惡意
不然這種身體接觸的球類 不是每天告不完
上面都正解,除非是能夠證明對方是惡意的,不然不可能賠的。
了解,謝謝大家,結案。要湊十個字。
可以要求啊,但是對方不賠你也沒辦法的,除非對方真的是惡意犯規導致受傷才有可能請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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