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chen1970 wrote:
解鈴還需系鈴人。 ...(恕刪)


可能有點誤會了
事實上對Uber有意見的多半不是政府
政府是被"委託"出來執行正義的
至於合不合法這一點是拿來打Uber的"武器"
並不是"原因"
君不見全球各國違法白牌車這麼久了
為何沒有"持續且大規模"的反白牌車的行動?
因為那些白牌車只是小菜一碟不足掛齒
所以政府是否支持Uber或Uber合不合法並不是真正的重點
就算Uber合法了
您覺得小黃這百年產業有可能就這樣消失嗎?
如果沒有消失, 那到時候是不是又要換其他"武器"來攻擊Uber?
從商業競爭角度來看這樣的互相攻擊是沒有問題的
但從整體社會來看
這叫做浪費資源去處理永遠沒有處理的問題
一百年後就算Uber這家公司早就不在了
小黃的問題還是一樣沒有改變

所以老話一句
政府的態度很重要
該改善的問題還是好好處理一下比較妥當
至於Uber到底合不合法就交給執法機構去擔心就好


hunterc01 wrote:
我以前一直覺得奇怪,為何UBER不收計程車?..(恕刪)


我也一直納悶uber為何不收計程車?可能是因為計程車必須照錶收費

uber自有一套收費標準,如果計程車加入uber願意按照uber標準收費,法令會許可嗎?

文章很讚 很受用
albert0723 wrote:
網路上陸續有人談Uber...(恕刪)

7.4 wrote:
可能有點誤會了事實...(恕刪)


你整個邏輯建立在UBER非法是正確的基礎上.事實上,UBER可以成立車行,將該繳納的規費繳納,這樣子就可以合法地與小黃車隊競爭.這才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模式.

oldchen1970 wrote:
你整個邏輯建立在UBER非法是正確的基礎上.事實上,UBER可以成立車行,將該繳納的規費繳納,這樣子就可以合法地與小黃車隊競爭.這才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模式.


支持uber合法化。

對小黃的素質感覺無奈。
感謝各位開UBER及小黃的司機,有你們的身體力行親身體驗並網上公開分享,讓想接觸的有個底,本身就想開小黃,看了這篇文章之後,更想直接開小黃就好了,撇開別的不說,UBER真的還是等全面合法化能保障司機。
高水準的文章給大家解惑

感謝版大辛苦付出的經驗心得

涉誤導消費者 Uber以最多2500萬美元和解

舊金山地區檢察官加斯孔(George Gascón)說,這項和解案向企業界送出明確訊息,特別是告訴新創公司,「在尋求迅速擴大市佔時,不能忽視設計來保護消費者的法律。如果1間企業自居法律之上,會付出昂貴代價」。 -

albert0723 wrote:
網路上陸續有人談Ub...(恕刪)


兩日草莓人,說得比做得還多,真的比較適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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