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人.薪資應該怎麼算呢?


neep wrote:
會修法改為一例一休...(恕刪)


你的意思是說,休息日(假定此case定為星期六)

星期六一整天的工作時數必須要用加班的薪水算嗎????

只有這個部份解決就無違法嗎???

求解~謝謝
臺灣薪水會越來越低,沒意外
就是一堆該死的新聞媒體胡亂報導
才會造成現今的一堆22K老闆
看不懂你們在那邊算半天的加班費幹麻

一個用22k請人 又明顯違法超時的老闆

你們還真的以為 他會付加班費?
台灣薪水普遍偏低跟整個產業結構一點關係都沒有

存粹是大部分的台灣企業經營者太過寒酸


在這裡問只會讓人口舌而已
自己PO徵人
會接受的人自己就會來
門市小姐才22K???有加獎金?
我公司旁邊的蚵仔麵線攤最近掛大牌子在徵正職35K耶....
22K是啥?

大亨寶 wrote:
最近公司想多請一位...(恕刪)

換算成時薪也太悲慘了吧


我不會發動抵制,但我絕不會去消費.

中國為何不怕被抵制了?
因為人家自己的市場規模起來了,所以還能反抵制別人.
怎麼能起來的?
因為人家薪資上漲了,人口大國加上消費規模自然就能上來了。

前朝八年最大功績,就是幹出了22K薪資,GDP被大陸10幾個省全面超越...

大亨寶 wrote:
最近公司想多請一位門市小姐
...(恕刪)


依照現在的法規,請神容易送神難。

您自己看看上面的網友,還沒請到員工就已經在爭辯加班費問題。

要多考量未來不需要這個職缺的時候,會產生多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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