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文- 難得讓我想破口大罵的年輕人

外商不就是這樣嗎? 沒事就先走~ 真的有事半夜也要爬起來打電話阿!!
YOUR FRIEND DDTBOY
marukoliang wrote:
錢,沒給到位;
心,...(恕刪)


我絕對同意你所引用馬雲說的話

然而 只是期待她把離職前就已在處理的工作 做一個段落

應該不是苛求吧

但我絕對同意她是心委屈

我其實知道她真正的離職原因

但我答應過她不能說 因此 請容我保密

但絕非薪資不滿意 被欺負 或如某位朋友說得因為很正被騷擾

也很感謝各位踴躍發表意見

這也對我未來若要找尋新的團隊夥伴時

有更多的參考與幫助
Andrewes wrote:
我們部門有個小妹妹 ...(恕刪)


提離職了就等交接,為何還要賣命??
開會晃神是剛好而已,人有到就不錯了,要是我就說我不參加會議了。(我也六年級)
剩20天離職,難道還有工作給我?? 要是20天沒完成呢?? 誰接手??

不管任何一位員工,如果沒有緊急的工作,六點下班閃人有何不對?? 還敢自稱外商??
外商皮台商骨.....遜


Andrewes wrote:
我們部門有個小妹妹 ...(恕刪)



任何年紀都會遇到這樣

TopYoung wrote:
你倒果為因吧.......(恕刪)


大哥說的對
倒果為因
正解
Andrewes wrote:
3.日本 --我只能說 台灣之所以是鬼島 是制度 而非奴性
日本人狂加班 我想這大家都同意 但人家可沒有我們那麼多責任制.....(恕刪)


日本人不用講責任制來壓是因為日本人在觀念上就比台灣人及中國人負責任
沒事不要加班,主管比下屬晚走,看上班族日劇也知道,除非必要,日本人也不是喜歡加班
但不加班又會被人笑說沒出息,表示你工作不夠多,公司不願意把重要的工作交付給你
所以日本的上班族沒事不會留在公司賺加班費,而是去居酒屋打發時間
假裝自己有加班,讓自己有面子,讓老婆看得起
以前是這樣,現在不知道
而台灣老一輩以前受日據時代影響,後來在制度上也多承襲日本制度
相當然爾會要求員工要有責任感,只要員工有責任感,加班費是好談的
只是正常給加班費甚至加班點
有些人就會擺爛給你故意加班賺加班費,其實沒什麼事也給你加班
或者原本能在時間內完成的工作,故意給你拖到要加班才能完成
不為什麼,加班比你在外面兼差輕鬆
加班點也是
看過有那種喜歡時間外給你搞加班,然後拿加班點來補休正常上班時間的
還不少,年輕的,老的都有
出差半天就可以搞定回公司的事可以搞一整天
這是台灣人的劣根性

擺爛是人人都會,無論任何年紀
如同有人提到當兵快退伍會擺爛,別說快離職了,快退休也會擺爛
當兵才幹兩年就擺爛一個月,退休至少幹了二十五年,擺爛半年以上的都有
當然這是在老公司才遇得到
如果公司有一定的規模及制度,通常也都很講情,就讓其擺爛
不忍在要退休前攆他走讓他拿不到退休金
當兵被擺爛一個月才幾千塊,快退休的那種可是每個月數萬的薪水

既然知道要走了,而且正職的工作才一年,也不會有多厲害

應該隨時都有人可以取代她,為何不直接放棄她,找其他人弄勒

或者自己來就好,與其被她搞到不爽,不如自己辛苦一點.......

要說她擺濫.....我個人認為她主管也擺濫,她才工作一年而已

提離職的那天開始算,基本上兩週內就可以滾了,幹麻還留她這麼久

她主管應該也是不想管太多,反正這段時間公司還願意付錢,流程都簽過了

她主管也就擺濫不管,換句話說,這也是外商的好處拉,至少還有點人性....

換成台商看看,保證算的清清楚楚,我公司之前有人離職,做到月底就走

當時還剩一天特休,好死不死,該月底有三天連假,他連假前一天請特休

等於放了四天假,第五天來公司辦離職,被來被高層知道,他主管整個被罵到翻

我那位同時提離職時,早就開始交接工作,高層就說隨便找一天讓他收一收就走

特休就換錢給他也可以,搞到最後休假那四天+最後一天來辦離職,這五天薪水根本浪費....
的確 外商比較人性

當然也是因為尊重她

做到幾號是她自己決定的

至於流程... 這就很有趣了

我們同事提醒她說 要填寫離職申請單 申請離職證明

這妹妹回答說 幹嘛填 時間到就走了啊

幹嘛要離職證明 她認為口頭提就叫做已經完成程序了

我同事還要跟她解釋離職證明的功用

我只能說 太有趣了


mingzhilin wrote:
提離職了就等交接,為何還要賣命??
開會晃神是剛好而已,人有到就不錯了,要是我就說我不參加會議了。(我也六年級)
剩20天離職,難道還有工作給我?? 要是20天沒完成呢?? 誰接手??
不管任何一位員工,如果沒有緊急的工作,六點下班閃人有何不對?? 還敢自稱外商??



這個會的目的就是交接她的工作

那她恍神也是應該的???

自從她要離職 沒有任何的新工作交到她手上

絕大多數的工作也都已移交了

我們公司 基本上六點五分人就閃光了 而我們公司是沒有打卡的

但我們是行銷部 加班的情況會比較多 但通常七點前結束

我們主管若沒有緊急的工作 也從來沒有要我們晚走過

所以我認為您在不了解狀況下 下這種評論 有失公允

但我尊重您的意見 也因此回了您的文 希望可以釐清您的誤解


Jonry wrote:
我當兵破百後,還去站...(恕刪)


我是七年級前段班

當兵時也是文書 不過是旅部連的連上文書

所以真要擺爛很簡單報個作業就可以進去辦公室納涼了

可是退伍前一個月還不是一樣常站22~24的哨 甚至退伍前一天還去站00~02

到了退伍當天還幫忙全連的垃圾分類 一直到分完才去領退伍令

正常七年級生大部分即使要走了還是都會有這樣的做事態度吧

我看過的情況 大多時候是要走前公司根本不給你事情做

因為要繼續進行的案子給一個要走的人很麻煩

我覺得妳那個小妹妹是特例 可能是長得正 生活當中太被寵愛才會那麼草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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