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s0924 wrote:
根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恕刪)


謝謝回覆,
但會覺得一台125機車就要繳450.
而汽車更貴.
路上成千上萬的汽,機車,這麼龐大的金額.
結果路還是養的一樣糟糕.
危險路段一堆.

只覺得繳的很沒意義.

這年頭 A花錢.
B拿錢做事,B把事情做爛了.
然後C可以從B的身上撈到好處.
最慘的是A花了錢結果沒享受到該有的權力,
還要被要求這個要求那個.
萬一單個a在路上出事還要自己糊牛屎.
如果因為道路設計不良,申請國賠.
雖然國賠通過,但最後B跟C都沒事.
還是由一大群的A來買單.



我有收到~

三台moto + 一台汽車~繳了7525元

Terry_530 wrote:
了解了! 是燃料使用...(恕刪)


你的380 不是一整年的
一整年你要繳600
日期自己看清楚

mineral0208 wrote:
只要這些錢收的合理...(恕刪)

Philips0924 wrote:
根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7條
代徵之汽車燃料使用費,應悉數解繳國庫存款戶,備作公路之養護、修
建、安全管理之用,並依市區道路條例之規定分配於市區道路之養護。
前項費收得提撥百分之二作為經徵費。

既然用途是道路維護使用
所以,我建議燃料稅要改成道維稅(道路維護稅)~
而且,所有有使用公共道路的車輛都應該要繳納(使用者付費)!

為何電動(機)車可以不用繳納?
scwuadela wrote:
既然用途是道路維護使用
所以,我建議燃料稅要改成道維稅(道路維護稅)~
而且,所有有使用公共道路的車輛都應該要繳納(使用者付費)!

為何電動(機)車可以不用繳納?

...(恕刪)


燃料稅不是稅......是地方政府的規費~


費:就是水電費、瓦斯費、路邊停車費的費,

曾幾何時不知誰講成燃料稅就將錯就錯用到現在,


未來電動車都是用磁浮的,也沒有內燃機引擎,自然就不用繳燃料費。

要電動車繳費,得日後再立個名目才收的到規費,

如~磁浮費、耗能費、地面磨擦費......


(最近01怎老流行翻考古文出來看,是少了人氣沒人發問快倒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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