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1551132004 wrote:首先,那是個十字路口,版主位於閃紅的地支線道沒錯但那台車也是位於此十字路口(從版主右後方衝出),也就是此車也在支線道所以路權跟版主是相同的車並非從正右方(主線道)衝出喔 這種的不知要如何區分 並沒有要筆戰的意思哦樓主要往閃紅燈的支線道前進 再沒看到叉路的燈號下 我自行判斷為閃黃燈照地勢看來 我猜測樓主本行駛於主線道 轎車駛於支線道但樓主在行經十字路口後即將駛往支線道簡言之就是在下推論是 樓主路線:主線→支線 轎車路線:支線→主線沒對樓主有任何不敬之意 容在下假設如在叉路處發生碰撞 肇事責任孰重孰輕?這我就要請教對此有相當見解的達人了基本上在下經過這種路段時 除了降速之外 還會環看其它路線有無車輛並看其速度
卜龍貢 wrote:這種的不知要如何區分...(恕刪) 那您又錯了依您來說,樓主一開始就是主線道,轎車一開始是支線道(您的依地勢判斷)那到"會合路口"時,應該是樓主:主線道--->主線道,轎車:支線道--->主線道而後到"十字路口"時雙方則是:樓主:支線道---->直走支線道,轎車:支線道---->左轉主線道但!轉彎車禮讓直行車,且轎車尚未完成轉彎,因此轎車在那屬於支線道至於發生肇事責任,理應是後方轎車追撞前方機車或:右側轎車擦撞左側機車責任歸屬由於樓主有影片則是轎車責任較大且須負過失傷害實際狀況,可以請人去試試~~
j1147 wrote:管你主線支線.......(恕刪) 其實這種多支線路口,政府應該統一規範做個圓環,並且強力錄影取締違規閃黃燈閃紅燈沒屁用...台灣沒有人在信這一套,都是撞車後才跟警察瞎扯蛋說沒看到/不知道等等的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