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非E-Tag 用戶收手續費是否違法????

5億沒繳,什麼都白說...遠通都可以不繳了,你想有合約嗎?????

trickid wrote:
你在high什麼東西,你以為你是法官阿

5億罰款先繳清再來談合約
...(恕刪)



這不是法不法官的問題
就法論法而已

不是法官就不準判斷 那律師檢察官都失業啦
另外...樓主不就白問了
請把本文PO到法院去 ??
是這樣才對嗎?
pabo0113 wrote:
這不是法不法官的問題
就法論法而已


台灣民眾並不是能就法論法的社會

是根據誰叫的大聲,吵的到糖的社會


台灣之所以不是先進國道, 就是因為台灣是民粹主義國家.

企業和政府訂定的合約, 竟然對企業沒有保障

可以隨時根據人民吵鬧而修改..


人民二句公義

就可以要求修改合約..直接叫你賠錢..

array5438 wrote:
就小弟認知..
1. 違法...<-- 合約比不上法條.

2. 規費的手續費...<--沒有法條規定怎麼可以收
3.無論合約怎樣簽
只要合約違法...合約無效

4. 重點.......現在手續費(規費)是由 非E-Tag 用戶負擔. 這個"違法"
不是高公局出的..更不是遠通出的..目前是由非E-Tag 用戶自行負擔
若由高公局付手續費..老實說不違法..因為那可以歸納到服務管理費就不叫做手續費了...
但是由 民眾付出手續費....這個"違法".....
這點就可能可以造成遠通合約無效. 因為違法所以"至始無效"

謝謝

. ...(恕刪)


顯然大大的認知~~合情

但...是不是合理??
在7-11用人家的電、機器、紙張,完成繳規費的義務,7-11拿5元手續費,合理?不合理?
問題應該是契約簽的時候沒有叫遠通吞了這筆手續費,契約簽的吃虧,是不合情?不合理?還是不合法?
假設今天在全家買了一瓶飲料比在7-11貴...會去告他不合法? 還是在網路跟大家說 全家貴了不合情理...

另外,合約真的不合法也要看看是哪種態樣的不合法...我國法律規定原則上也不當然是"自始"無效

至始無效?? 不合法?? 大大請律師去告告看或是諮詢看看就知道...

遠通有照合約走嗎?
根據合約...利用率不足時,一天是罰多少?
根據合約...服務門市要建立幾間?

光第一點,從第一次利用率不足起算,到去年為止...遠通有照合約規範付過一毛錢嗎?

pabo0113 wrote:
顯然大大的認知~~合...(恕刪)


要談尊重合約,至少先將簽下這種自宮自閹合約的相關官員抓幾個關起來再說


dreamer.7 wrote:
遠通有照合約走嗎?



合約不是用反對者公怖出來了嗎?

合約是保障雙方利益的東西

遠通使用率違約, 高公局也沒有依約開放車道

這個要如何算, 要由法院裁決

不是人民公審


但是台灣是民粹社會, 走的是人民法庭..



這現象看看這次日本大風雪, 台灣人民大吵大鬧機場就知道..

suan2289 wrote:
台灣之所以不是先進國道, 就是因為台灣是民粹主義國家.

企業和政府訂定的合約, 竟然對企業沒有保障


台灣真的不是先進國家...因為它根本不是國家...
我的身分證印的是中華民國...

企業和政府訂定的合約...居然要民眾買單???
太好了...你明天記得匯錢給我...
我也簽約了...
請參考:合約規定民眾負擔手續費?遠通高公立法院啊!?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87&t=3803150&last=49007673

suan2289 wrote:
合約不是用反對者公怖...(恕刪)


如果沒記錯,你所謂的開放車道好像是跟使用率綁在一起的吧!當時使用率連三成都不到,就算是高工局也要按照合約限定才敢開放不是嗎?
看看這次日本大風雪, 台灣人民大吵大鬧機場就知道..

居然連出國旅客也罵

按照你的說法, 官方簽約了, 就要保障合約,保障企業?
看看下面新聞報導,這份合約是否合法就是個大問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feb/27/today-life3.htm
剪一段分享給大家

"有甄選委員質疑,高公局在「委辦服務費」一項,給遠通電收最高分,導致遠通電收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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