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5168 wrote:
給樓主大大很好很好的...(恕刪)
IliveinTaipei wrote:
我個人判斷..
應該是車商申裝的機會最高, 因為
1. 遠通如何知道你買新車?
2. 遠通又如何知道新車的車主是誰?
3. 遠通的員工又如何把etag貼到你的車子上? (如果你是貼擋風玻璃內, 那就是大衛魔術)
至於遠通有沒有善盡查證責任? 這個成案的可能性就需要你的律師努力
綜合以上, 貴司原意是對遠通的不滿, 但可能最後是你的業代要出來認這件事了
那就看誰願意背這個偽造文書罪了,業務員不會那呆,毫無怨言的背這個罪,
八成會咬定車商或遠通教唆,到時候車商或遠通也要負相同的刑責了!
刑法
第29條(教唆犯及其處罰)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自己花錢買, 最便宜至少要6000円
這個車載器, 沒有插入卡片前, 是不會有作用的
這是三件式, 由天線, 機體和卡片所組成, 也有內含天線的機體的二件式, 不過二件式一定要放在儀錶板上面
還有內置式, 車子出廠時,儀錶上就有卡片的插槽
扣款是跟著卡片, 不是"車載器", ETC卡可以插入所有不同型號,不同品牌的"車載器"
ETC卡一定要插入到車載器,才能扣款 。只有ETC卡是無法順利通過收費站。
也有和ETC結合的信用卡
插卡會當亮燈, 會有語音提醒扣款
ETC卡與信用卡結合,過路費則由信用卡直接扣款
日本國內有JCB、美國運通、三井住友銀行等14家信用卡機構發行ETC卡。
大部分ETC卡免收年費,還提供加油折扣、道路救援等優惠。
"車載器"則也有10幾個以上的廠牌, 最貴的OBU也有37000円的
日本ETC卡要插入"車載器"後, 才會主動發出信號
使用的電波頻段為5.8GHz,因此並不會影響到ETC使用的電波頻段為5.8GHz,因此並不會影響到行動電話或是電視機等設備的使用。或是電視機等設備的使用。
不會像etag是反彈微波,接近門架就會反彈訊號, 關都關不了
電波頻段又和行動電話相通
日本Toyota新車附上"車載器",並不會有這些問題
chuchulee wrote:
XXX法律事務所律師函
正本收受者: 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收受者: 劉OO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一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發文字號: X法字XXXX號
主旨: 為代當事人劉OO 函知查明有無與台端訂約事,請 台端提供當事人劉OO向台端申請締約之eTag服務 申請書,敬請 台端收悉,惠覆。
說明:
一、 本案依當事人劉OO委託辦理。
二、 茲據當事人劉OO來所委稱:「本人劉OO(身分證字號: XXXXXXXXXX)於日前購買車號AAB-XXXX汽車一輛,惟於交車時,車上竟自動安裝eTag,實令本人錯愕莫名。蓋本人從未向台端申請締約,亦從未閱讀也從未填寫台端所提供之服務申請書,經本人事後向車商業務員詢問,渠亦表示從未見過本人之eTag服務申請書,則何以本人之新車竟能在未交車之前自動安裝eTag? 故請台端提供本人服務申請書,以查明事實。」
三、 按契約乃以當事人間意思表示合致為前提,本件當事人並未與台端締約,亦從未授權任何代理人與台端締約,更從未填具申請服務書,顯見兩造間並無就安裝eTag自動扣繳系統之合意甚明。則究竟當事人劉OO與台端間,係如何締約? 如何申請? 應有查明、釐清兩造間權利義務關係之必要。請台端於文到五日內,提出eTag服務申請書,以免訟累,為禱。
發文者 邱OO律師 中華民國一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恕刪)
手動護個貝!
否則遠通和車廠沆瀣一氣,樓主可能會被摸頭,之後就會撤文?
很多與車廠的文章,後來都是文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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