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u88 wrote:讓他們去玩吧!民眾本就不應負擔通行費以外的費用。官司輸贏,本人不看好遠通。政府的殺手鐧就是買回公營啊。 其實政府只要比照如何對待人民的方式來對待遠通就好了違約罰金不繳? 不願負擔手續費? 那就把遠通的負責人咚咚老闆限制出境啊. 保證10分鐘就把罰單繳清了
少林正宗 wrote:對於違約金能不能也直接從委辦費扣哬?! 可以呀!但是打完官司, 輸了還是要賠回去基本上合約是保障雙方利益的東西不可能因為立法院的要求,就可以要求遠通虧損因此高公局一定會輸, 判賠一定未來我猜高公局應該會照向修改合約, 那一定是調整委任服務費這一些細項, 未來應該不會上報所以這就和玩猴子一樣, 先讓民眾爽, 但是最後也是民眾負擔..
suan2289 wrote:可以呀!但是打完官司, 輸了還是要賠回去基本上合約是保障雙方利益的東西不可能因為立法院的要求,就可以要求遠通虧損因此高公局一定會輸, 判賠一定未來我猜高公局應該會照向修改合約, 那一定是調整委任服務費這一些細項, 未來應該不會上報所以這就和玩猴子一樣, 先讓民眾爽, 但是最後也是民眾負擔.....(恕刪) 你這個看法, 我也認為有可能.雖然不能同意這種結果.但這樣就表示, 這個國家真的沒救了.這一些細項, 未來應該不會上報 -> 請水果報去報就有機會, 公諸於世.
sandydy wrote:你這個看法, 我也認...(恕刪) 如果遠通的「說辭」會被法院認可,那麼民眾要小心了,所有的收費都會主張比照辦理。找代收款可以不負費用,那所有收款單位全外包不就了事,再也不必花成本設置收款窗口,這種設置收款窗口的成本不是營運費用嗎?不然是什麼費用?做會計帳不就是歸入成本嗎?不合邏輯嘛!不要聽人胡扯。
suan2289 wrote:可以呀!但是打完官司, 輸了還是要賠回去基本上合約是保障雙方利益的東西不可能因為立法院的要求,就可以要求遠通虧損因此高公局一定會輸, 判賠一定未來我猜高公局應該會照向修改合約, 那一定是調整委任服務費這一些細項, 未來應該不會上報所以這就和玩猴子一樣, 先讓民眾爽, 但是最後也是民眾負擔.. 我看法相同......... 這沒用的 高公局 一定不會打贏行政訴訟官司的....光是罰單都開不出去了...怎麼可能打官司......這根本就是講好玩的.另一方面..因為民怨確實會影響到今年底的選舉所以先一方面放出好消息(不收手續費) 讓民怨平息.感覺政府有在做事.一方面真的只是 跟玩猴子一樣 修改一下合約內容 .. 兩面手法....一邊開始修改合約(當然也是對遠通有利<--例如說強制加裝E-Tag.儲值金除了信用卡儲值以外都要1千元以上.等等..)另一邊施展拖延戰術..繼續拖延且繼續收手續費.或另外增加新名義收錢(出租E-TAG門架給警察機關進行監控,交通數據統計學術研究.等等...)若依照新聞所說目前高公局已經要求 遠通 在月底開放免徵手續費.....但 遠通 已經回應 不符合合約..這樣等於又要鬧下去 ... 如此不能平息民怨 ...肯定對於台鐵出包..高速公路大停車場..高鐵偶爾出包..桃園機場OOXX..管理的 "交通部" ...也會發生大地震吧..以上為個人猜測..若已經這樣做..純屬巧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