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蔡依芸對志光補習班之道歉聲明
本人於民國112年間任職於台西鄉公所,擔任臨時人員。由於自身為約聘人員,工作性質不穩定,因此萌生報考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爭取正式職位之想法,並自行購買相關書籍準備考試。
期間,一位前同事得知我有報考公職的計畫,主動接近並向我表示其曾於補習班補習,手中尚有補習班函授DVD教材可轉售予我。在對方的說服下,我以新臺幣一萬元向其購買該函授DVD。該同事於交易後不久即離職。
本人於購買當下並不知該DVD為盜版教材,亦未具備相關辨識能力。之後花費約一年時間觀看學習,卻因教材版本老舊,內容與市售書籍無法對應,導致學習效果不佳,身心備感壓力,最終放棄報考公職。
後來見到社群平台上有許多人販售二手公職用書,本人一時不察,加上對於先前遭受損失心有不甘,遂將該DVD及書籍放至網路上轉售,最終僅以新臺幣500元售出,並非基於營利或牟利之目的。
然而,本人已深刻體認到上述行為已造成補習班權益受損,對此深感愧疚與自責。此次事件不僅未為本人帶來任何實質利益,反而造成他人困擾與損失。本人在此向志光補習班表達最誠摯的歉意。
另本人為身心障礙者,於判斷與法律認知上確有不足之處,雖非藉此推卸責任,但仍希望外界能理解本人當時確實因無知與判斷失誤而犯下錯誤。
本人已深切反省,並保證未來將更加謹慎行事,絕不再犯類似錯誤。對於此次事件所造成的影響與傷害,再次致上最深的歉意,誠心悔過,懇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