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生命安全最佳解就是整條巷子兩邊都去劃紅線。
ko-post wrote:為了生命安全最佳解就...(恕刪)
這種巷弄裡或門口佔地為王的停車觀念,真的是台灣最該移風易俗的陋習。
有人說到兩邊都劃紅線,問題是只要有住戶不同意,里長或警察根本也不會去劃線
所以問題還是無解,不然就大家一起來亂
如果是合法,他要停你也沒辦法
以前我家附近有一條路是機車格
有一次柏油重鋪線從畫後,機車格沒了,變成白線
結果汽車去停了,就被拍照PO往公審,說影響機車停車
後來不到幾周,就被畫回機車格
王立勤 wrote:
我家巷弄可以兩邊停車,剩下空間容許一台車通過

誰跟你說巷弄可以停車的?

下兩個表格,一個是交通部的公路法的公路設計規範,一個是內政部國土署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9公尺以下的道路,任何一邊都是不可以停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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