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糾紛困擾-住戶發存證信涵給管委會

小弟今年初買了一間大樓型的2手屋,大樓地下一樓是停車位,分成機車位與轎車位.
其平面圖大略畫一下如下圖所示

停車位糾紛困擾-住戶發存證信涵給管委會



平面車位的車主在日前發存證信給管委會,主要是說他車位旁的機車停車位是不合法,在管委會
成立之初由管委會自行畫上機車停車格. 而車主在數年前的車子是小型車.因此他也就不介意管委
會這樣的作法.但近來可能是有賺錢,車子越換越大.導致他覺得他不需要如此委屈要停的很靠邊角
好讓平時機車格的機車可以順利通過. 因為他停的越靠邊角,他下車就越不方便.
而車主也自行去查閱土地使用狀況,他說電表與變壓器旁是不可以畫車位停車. 因此要求管委會限期
改善.

經過第一次會議後,管委會有兩個改善方案想讓車主接受.
1. 將車位旁的變電箱往旁邊遷移.讓機車出入的動線空間加大.這樣他可以停得比較舒服,
而其他人也有機車格可以停. 但車主不同意.
2. 管委會很無奈.只好說...好吧.那他們打算將大樓的垃圾筒與資源回收筒通通擺在機車格上.
而這些機車位的車主就換到原垃圾筒與資源回收筒的地方. 車主也不同意.
想當然爾,誰想要車位旁邊是髒亂又有異味的垃圾區.


但管委會目前是想要採取第2個方法,可能於法是站不住腳,想要鑽漏洞也不要讓車主太好過.
可是我有疑問.難道在變壓器旁就可以推放垃圾筒與資源回收嗎?
不曉得各位先進是否也有遇過同樣的問題,又有什麼建議可以讓管委會與車主和平落幕且大家
又各得其利

因本大樓所有的機車位都是非買斷的土地,全部都是跟管委會承租.而小弟剛好有承租到其中一個
機車位.所以明天要被叫去開會決議該如何處理.

在此乞求各位先進的看法與指導.
針對兩方的合法性與改進方法做一個指引.

變壓器 應該可以八
又不是消防設備
不妨礙到動線 應該都站得住腳
不過 放資源回收在那裡....這招真的蠻陰的~~~不過 我喜歡!!!
\( ̄︶ ̄)>...
有印象機車是不能停住宅大樓之地下室...
但是沒把握...

確定的是
如不是原建商提出請照的停車格
都不合法

社區畫停車格出租的營收有沒有用在社區上?(管理費有少一點?)

ljc988 wrote:
電表與變壓器旁是不可以畫車位停車....(恕刪)

這問題到底可以可以停,滿建議直接發文問市政府信箱,不一定住戶講了算,
況且如果不能停,那他的車位也不能,因為也在電表與變壓器旁
飛 力 wrote:
有印象機車是不能停住...(恕刪)

就我們社區而言,停車格出租的營收會列入社區收入,併入管理費運作
管理費不會少,停車格出租算是另一個財源,就像地方政府在尋找財源一樣,對我們的稅不會降的

K671008 wrote:
ljc988 wro...(恕刪)

飛 力 wrote:
有印象機車是不能停住...(恕刪)


車主是有說他的車位是合法的...但旁邊的機車格是後來追畫的.
所以我想管委會在法上..應該是理虧...

而我看很多社區的地下都有停機車 ...應該是可以停的.

我們只是覺得車主可能很愛護他的車.他很擔心他的車有一天
會被白目的機車括傷吧...

不然通常移動變電箱後..大家都方便..

真受不了講話財大氣粗夾帶兩句髒話的語氣..
管委會理虧 機車格撤掉就好
為什麼要占住戶便宜?讓不合法的機車格影響合法的車位?
哪天機車汽車擦撞 有人受傷 管委會會吃官司的

住戶感到自己權益受損,都會咒罵管委會,告管委會,要管委會負責。
卻沒有去想,管委會也是住戶,並沒有支薪,算是志願性的幫全體住戶服務,為什麼要受這種鳥氣呢?
社區事務不單單只是你所想樣的這幾樣而已,我也當過委員,事情多得不得了,每件事要決定,要招商,要付錢,還要擔心違法,還怕吃上官司,還要受住戶的怒罵。
很多來當委員的人,第一天是信誓旦旦的要來解決他之前看不下去的社區問題,幾天後是摸摸鼻子,息事寧人,趕快安全下台,沒發生事情最好。
『不好搞的住戶越多,管委會越不敢做事!』
大家都是住在一起的鄰居,不要想著將別人當作假想敵,有事情大家應當退一步,有些事當然據理力爭是應該的,但是處處不饒人,不肯妥協,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管委會到最後什麼事情都不敢做,都不敢管,社區會越來越舊,管理越來越鬆散,房價開始下跌,吃虧的是誰呢?遠比『開車門小心一點』的代價來的高吧。
這個住戶今天發了存證信函給管委會,我看從這屆開始,幾屆之後,都沒人想來當管委會的委員了吧
一個社區開始荒廢,就是從這些事情開始。
把機車格撤掉
管委會落得輕鬆
車主也得到應有的權益
不就是兩全其美了嗎?
何必要見不得人家好
搞小手段報復
czlai wrote:
住戶感到自己權益受損...(恕刪)

心有戚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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