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管理室的大樓住戶,當然有管理室保全,所以簽收包裹會沒問題但是若是沒保全的公寓,或是透天住戶,包裹來到家門口了,要怎麼領?總不能因為無法簽名,把印章丟下樓或是把印章丟到門口吧?宅配有時候還好,可以電話中商議告知原因請他放在某處,問題是郵局的掛號,他們通常比較要求當面要簽章所以在無親友協助簽收的狀態下,就只能不領包裹讓它退回去嗎?
現在的居隔是3+4郵局招領印象中至少7天以上沒問題等到可以出門再拿貼門口的通知單去郵局領吧-----------------剛查資料存局候領郵件,自候領之次日起算15日內,免付存局候領費,逾期者應按逾期日數交付該項費用。如收件人拒付或怠於交付者,依無法投遞郵件之規定處理。 國內郵件存局候領之期間以候領之次日起算15日為限,但收件人得以書面申請延長至1個月,國際郵件存局候領期間,以候領之次日起算2個月為限。逾期未領者,依無法投遞郵件之規定辦理。存局候領之快捷郵件,自候領之次日起算,以5日為限,逾期未領者仍依無法投遞郵件之規定辦理,但收件人得以書面申請延長至1個月。所以可以15天內去領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