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ychao wrote:男人敗家有罪,女人...(恕刪) 大大~~~我對你寄予無限的同情,我想買Sony Vaio SZ-28,想到一個好方法!一次買兩台總行吧!反正老婆大人的NoteBook很舊了,還停在PIII-750的時代,我用P4m-1.8g,一直很良心不安,雖說她只是上上網,打打文件,但是啊~~~~一句我的電腦為什麼永遠這麼慢,我就得把皮繃緊了,想來想去,努力給他賺,一次買兩台好了啦把簽呈丟上去,哈老婆大人簽下來了耶,可以敗了,哈哈
誠實...真的是上策,這件事遲早要講的,只是還在等待最佳時機(在怎麼樣也要等到情人節過後吧)。其實真的很希望能和她一起分享小黑的好(哇,你選的A59真的好用耶),而不是看到眼神冒火時濃烈的殺氣。只是這種事需要時間潛移默化,況且現在講這個也太晚了。下次敗家前得多動動腦筋與另一半好好溝通
先把東西交給朋友( 一定要是知心好友 )然後再找一個另一半也在場的場合讓朋友以" 不小心抽到獎,而自己已經有此項物品而用不到 " 的理由以極低的價格賤賣給自己(當然是假交易)一方面"極低的價格"不至於讓另一半因此反對另一方面還可讓此物品"名正言順"的出現在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