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手機要放好,不要讓它離開你

版主朋友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被不是很好心的好心人撿到
起碼損失減少很多!!
只能說自己的東西真的要小心保管
尤其是那麼貴重的物品
前天2011/1/2下午四點左右我跟我妹去一新書局檢到IPHONE3 3Gs白色的!!
我也是打電話給她老公請他過來拿!!
我也沒要求要三成回報阿....我覺得就做好事吧!!
雖然失主也沒禮貌性請我喝個飲料
只問在哪撿到的+謝謝 就走人了....

所以說現在的社會不管是撿到東西的人或是掉東西的人
基本禮儀已經喪失了....


之前我掉東西雖然掉的東西不貴,但是也是有請"奶雞"阿~~~~
放開一點,簡單一點,單純一點,集滿三點,就會開心一點 !!

bhis wrote:
以後我撿到東西,裡面東西絕對不看,
我當垃圾直接丟垃圾桶,
省的到時候又有麻煩,又被人肉。
...(恕刪)

你可以不撿

你可以放旁邊

你可以交警察

你可以好心還給對方

你的選擇很多..
你若硬要做不當的選擇..被人肉也是剛好
三成以下~~~我覺得合理啊
撿到的人對抗了心中的貪念, 付出了時間聯絡你, 不嫌麻煩的跟你約時間
讓你損失少一點

不要把高道德標準套用在所有人身上, 只要檢視自己有沒有達到就好
對別人請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要求

不要這裡打字說一套, 撿到的作法又是另一套就好

我舉個例子好了
假如我不是正義魔人口中高道德標準的計程車司機(只是舉例, 各位司機大哥大姊不好意思)
有位乘客掉了一隻貴酸酸的手機在我車上
要歸還的話
1. 我得開車跑到警察局, 既麻煩又浪費我的油錢
2. 到了警察局還得做記錄, 既麻煩又浪費我的時間
3. 花了這些時間, 也許我又載了一趟客人

他花了這些成本, 三成或包個小紅包~~~我覺得不為過, 不然他大可直接丟掉
三成或包個小紅包, 比起損失一隻貴的手機還有手機的資料
孰重孰輕, 我想已經很清楚了
撿到的人要有所節制, 遺失的人也該有所表示

水心沁 wrote:
朋友掉了IPHONE...(恕刪)

這跟擄車勒贖有什麼不一樣?
去報警說手機被偷,小偷說要付錢取貨就好了

對惡人要採取更惡劣的手段
我會給他三倍的或是更多的錢
而且是用燒的給他
看多少就有多少

現在這個社會的真的病了
以前小時候老師都教我要拾金不昧

現在社會~是教我們撿到東西要要求三成的回報~
掉了iphone 4能找回來
一直想說給了五千元不甘願,為什麼不換個方向想說自己少損失一萬多元呢?

而且手機裡頭的照片、回憶、資料有時也挺寶貴的
失而復得也省去備份還原的麻煩

iphone4光面板帶料維修價是六千,真正壞的人撿到有地方銷贓殺肉就賣了

失主甚麼都沒有

拾金不昧是非常好的美德,但別人不一定能做到
如果你對社會大眾都有這麼高的道德期待,那我們只好要求從自己做起








Less is more
恩...小弟提出一點想法,供大家參考,
現在吵的是要不要拿三成的問題,
但不知道認為不該拿的大大,
有否想過,為什麼要有三成這條例?
小弟很純粹的解讀為:【就是知道你們不可能高道德標準】...
好了,那既然這樣,又為何要為這「高道德標準」吵得不可開交呢...
不小心闖紅燈了、違規右轉了、逆向了、超速了,
大家都會自動到警察局報到,不管有沒有被抓,都會繳罰款嗎?
如果都會的話,再來談這「高道德標準」,我想會比較有說服力吧?
而至於要不要修改,小弟是支持啦,改兩成可能對失主比較損失沒那麼大,
畢竟,要都不弄丟東西,也是很難的...

neil390516 wrote:
三成以下~~~我覺得...(恕刪)


30%在中階手機上是合理

但也要看物品金額

那如果iPhone 撿到的人 他認為要按照全新市價*30%去算 有多少人會覺得合理?

跟你朋友說學聰明一點~
以後再有這種情況 先報警請警方陪同
或路上的巡邏的警察拉了跟你一起走
一起去跟那個撿到的人見面
我看那個人還要不要拿什麼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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