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的人對抗了心中的貪念, 付出了時間聯絡你, 不嫌麻煩的跟你約時間
讓你損失少一點
不要把高道德標準套用在所有人身上, 只要檢視自己有沒有達到就好
對別人請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要求
不要這裡打字說一套, 撿到的作法又是另一套就好
我舉個例子好了
假如我不是正義魔人口中高道德標準的計程車司機(只是舉例, 各位司機大哥大姊不好意思)
有位乘客掉了一隻貴酸酸的手機在我車上
要歸還的話
1. 我得開車跑到警察局, 既麻煩又浪費我的油錢
2. 到了警察局還得做記錄, 既麻煩又浪費我的時間
3. 花了這些時間, 也許我又載了一趟客人
他花了這些成本, 三成或包個小紅包~~~我覺得不為過, 不然他大可直接丟掉
三成或包個小紅包, 比起損失一隻貴的手機還有手機的資料
孰重孰輕, 我想已經很清楚了
撿到的人要有所節制, 遺失的人也該有所表示
關閉廣告


